1.纳税检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建立自查制度,结合财务核算过程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检查有无漏报应税收入、多列支出、虚增抵扣税额、漏报或错报代扣(收)税项目、错用税率或计算错误等情况。
(2)对于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纳税检查,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通知的内容、要求、时间等,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自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日常自查中,发现纳税错误,应当自行纠正;对于在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自查中发现的纳税错误,除主动改正存在的问题,自觉补缴税款和调整有关账务外,还要如实填报自查情况报告表。如自查无问题,亦应按规定填表上报。
2.纳税自查
纳税自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等的辅导下,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对自己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进行自我审查的一种方法。对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对自己是否已经做到依法纳税进行自我检查,是确保严格履行税法规定义务、防范纳税风险的一种形式;通过自查,发现有无多缴、提前缴纳税款、应退(免、返)未及时足额退(免、返)税款、不恰当地被加收了滞纳金、罚款等现象,以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自查,发现纳税管理中的漏洞、薄弱环节、不足之处,如本可通过精心安排不违法避税、合法节税的却没有好好把握,等等。
(1)纳税自查的步骤。
税人如何进行有序有效的自查呢?就一般情况而言,可按如下5个步骤进行:
[1]制度、法规相对照。即企业内部应纳的地方各税财会处理规定与相关税收条例规定之间的对照自查。自查目的是了解企业制定的内部财会规定与地方各税法律法规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其差异是否会造成地方税的违章等。
[2]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即与地方各税计算相关的企业内部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自查。自查目的是明确企业内部与地方税种计算相关的制度、流程执行得怎样,是否存在影响地方税计算准确性的因素,是否确实影响了地方税计算的准确性等问题。
[3]纳税申报的自查。即通过账证与纳税申报表的对照自查。自查目的是从中发现是否存在足额申报税款的问题。
[4]账簿对应关系的自查。自查目的是通过账簿数据的勾对关系自查是否存在地方税计算错误。
[5]数据、指标分析。即对企业的一些财务数据按地方税法规具体要求进行对比。自查目的是从财务数据、指标角度看企业是否可能存在地方税违章问题。
(2)纳税自查的形式。
[1]日常纳税自查。日常的纳税自查要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问题查清,既要有广度又要有深度,并且具有计划性。要经常性地对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揭露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
通过自查查深查透,以避免税务机关稽查后被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甚至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还要自查作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是否多缴纳、提前缴纳了税款等。
[2]专项稽查前的纳税自查。税务机关根据特定的目的和要求,往往需要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对纳税人的某些方面或某个方面进行专项稽查,如发票稽查、个人所得税稽查、企业所得税稽查、货物运输业专项检查、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专项检查、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等。
[3]汇算清缴的纳税自查。纳税人可通过阅读税法公告、税法资料,加入税务站以实现在线学习,参加税法辅导、培训,向税务机关咨询等方式了解、掌握涉及税收的政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有关规定,按税法规定上报审批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3.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1)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
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为此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
(2)税务稽查的范围。
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
(3)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
税务稽查对象一般应当通过以下3种方法产生:
[1]通过电子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筛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