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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1 / 1)

基本内容

入境动物和动物遗传物质的审批的程序可分为申请、隔离场考核、填报审批单、审核批准。

申请

要求从国外输入动物和动物遗传物质的货主和代理人应在签订输入动物和动物遗传物质的合同或协议前向检疫审批机关提前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凡需使用国家隔离场的应提前3个月到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预定手续。

2.地方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出境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

该许可证有效期为4个月。只允许用于一批动物的隔离检疫。

3.检验检疫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审核批准

审批机关接到货主的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将做出同意入境的审批决定,并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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