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8章(1 / 2)

基本内容

对于班轮运价,除了解其费率、附加费及收费方法外,还应对班轮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参照我国和国际上的一般做法和惯例,作一简单的介绍:

运费支付

1.预付运费

托运人在装货港或班轮公司同意的其它地点,在签发提单时付清全部运费和其他费用,叫预付运费。以贸易术语中CIF、CFR为条件的运费须预付,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为运费预付提单,提单正面有“运费预付”字样。根据提单条款和国际惯例,预付的运费,除确实计算有误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班轮公司提出外,即使船舶和货物灭失,运费也概不退还。

2.到付运费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在提货前付清包括各项费用在内的全部运费叫到付运费。付费地可在目的港或在班轮公司同意的其它地点。以FOB成交的货物,不论是买方订舱还是买方委托卖方订舱,运费一般为到付,提单上载有“运费到付”。舱面货、散装油、冷藏货、活牲畜、鱼类货等,除另有协议外,运费必须预付而不接受到付。

3.延期付款

在北太平洋上,中远集团和一些经营香港至美国航线的班轮公司,对预付运费采取延期付款的办法,货方在按运价表上规定的赊欠协议书上签字,班轮公司即可放单。

4.国际上班轮公会和班轮公司的运价表上都规定了支付运费的币种,一般为美元或港元。如果付款人使用运价表规定以外的货币支付运费,则须按当时当地银行汇率折算。

5.班轮公司有权颁发有关费率调整、费用变更、列名商品增减、计算标准或商品等级改动等的调整通知,这种变更调整若是调高运价应事先通知,使货方在贸易中有所准备。班轮公会提高运价一般都是提前两个月通知,即宣布提高运价后的第三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生效。降低运价不受此限制,一般可在宣布的第二天开始生效。

6.在特殊情况下,班轮公司可以不预先通知而提高和变动费率及附加费、增列附加费或取消舱位预约,这在班轮运价表上叫“意外条款”。

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任何战争的迫近和存在(不论承运人的国家是否为交战国)、法令的强制执行,以及承运人认为会干扰或可能干扰其正常履行义务的任何政府采取的任何措施。

(2)货币汇率的变化。

(3)装卸港口的拥挤。

(4)燃油价格的上涨。

(5)苏伊士运河通道关闭或受到威胁。

7.货方如发现运费计算有误,必须在船舶开航后规定的时间内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经核查确系有误,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应即编制运费更正单,办理补退款项。我国办理运费更正须在船舶开航后四个月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责任限额

班轮公司承运货物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除加付保值附加费,赔偿额如超过提单规定的责任限额,班轮公司只按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提单责任条款

托运贵重货物(包括从价在内),若要求班轮公司承担超过提单规定的限额责任时,托运人必须事先用书面形式声明,除支付规定运费外,还要加付全部货物价值一定百分比的附加费。

这样,一旦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或损坏,货方可按声明的货价获得全部或部分赔偿,不再受提单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回运货物

班轮运价表一般规定,货物运抵目的港的一年内,原件交由原承运的班轮公司所属船舶运回原装货港,回程运费按50%计收,也有些班轮公司规定按原运费的75%计收等。

班轮公司一般规定,对没有商业价值的货物样品,凡体积不超过0.2立方米,重量不超过50公斤的,可免费托运。班轮公司对此只签发一张正本提单或包裹提单,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班轮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包裹承运条款

某些班轮公司规定凡不超0.1立方米,或50公斤或价值不超过50美元的货物,可作为包裹托运,并按较低的包裹运价计费。但托运人须在装船前声明包裹价值。班轮公司只签发一份正本记名提单,不签发指示提单,承运人对在运输中发生的损坏或灭失不负责赔偿。

运价表登记

根据美国《1916年航运法》,航运于美国航线的班轮公司,必须将其运价表,包括费率、规定、条款及提单样本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登记,登记的费率可在登记后30天生效。

但如FMC认为登记的费率或经营做法不公平合理,对美国外贸运输构成不利影响,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可以停止所登记的运价表或其中的费率。

此外,还规定凡经营于美国航线的班轮公司,每年须按规定格式向FMC递交书面保证,保证执行回扣政策,公司和其职员不得给货方任何形式的回扣。这一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