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提供车船的相关信息。拒绝提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减免车船税的车辆,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当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代码微机代码纳税人名称银行及账号,类别项目计税单位计税数量单位税额全年应纳税额123456=4×5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合计纳税人声明授权人声明代理人声明本纳税申报表是按照国家税法和税务机关规定填报的,我确信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名:
年月日我单位(公司)现授权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其法定代表人电话,任何与申报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与此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合同号码: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本纳税申报表是按照国家税法和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填报的,我确信是真实、合法的。如有不实,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盖章:
年月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7.2.2房地产企业车船税纳税会计实务
一、房地产企业车船税的相关规定
1.车船使用牌照税税额,除船舶依照规定税额按吨计征外,车辆由省(市)人民政府在前条规定税额范围内,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车辆种类、载重量及使用性质拟定适用税额,报请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核准实施,并转送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备案;中央直属直(市)报请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核准备案。
2.凡已纳税领取牌照之车、船,在牌照有效期间内行驶到另一地区,不得重征或补征差额。未开征车船使用牌照地区之车、船,经常往来开征地区时,须向开征城市之税务机关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非经常来往之车、船,经当地区、乡(村)以上人民政府证明者免征。
3.车船使用牌照不得转卖、赠送、借用或逾期使用。如车、船所有权转移时,在有效期间内,准继续使用,不另纳税,亦不退税。车船使用牌照如有毁损或遗失时,应报请原发证机关补发牌照,在有效期间内,不另纳税。车船使用牌照应按规定装置于车、船的明显易见之处,以便检查。
4.企业拥有的小汽车、货车、大客车、人力货车等必须按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采用固定税额计缴,按税法规定,企业涉及的车辆税如下:
(1)在机动车中:
乘人汽车每辆每年税额为60~320元。
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每年税额为16~60元。
二轮摩托车每辆每年税额是20~60元。
三轮摩托车每辆32~80元。
(2)非机动车中:
人力驾驶的每辆为12~24元。
畜力驾驶的每辆4~32元。
自行车每辆2~4元。
(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者,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者,按1吨计算。
(2)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算征收;对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挂车按所挂车的净吨位计算,税额按机动车载货汽车税额的5折计征。
(3)对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收;载货部分按机动车载货汽车税额征收。
5.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载货汽车的应纳税额=汽车净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应纳税额=车辆数×适用单位税额;
机动车挂车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载货汽车适用单位税额×70%);
从事运输业务拖拉机挂车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载货汽车适用单位税额×50%)
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分两步计算,然后相加:
乘人部分=辆数×(适用乘人汽车税额×50%)
载货部分=净吨位×适用税额
6.减免税规定。按照税法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企业新购置的车船暂不使用,可暂不申报登记纳税。
开始使用时,应于使用前依照规定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企业内部行驶的车辆,不领取行车执照,也不上公路行驶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