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立法之初,当规久大之计。柔远之事,必择专精之人。今日求一二精于洋务者,尚难其选,而谓此后数十百,沿江两督四抚,一一求精于洋务者而为之,岂可得哉?臣愚谓此缺似不可裁。宜改为长江通商大臣,专办滨江四省中外交涉事件。或驻镇江、金陵,或驻汉口、九江,添设官属书役若干,廉俸经费若干,应请赖下总理衙门会同该部核议。其汉人洋人之大小词讼,在沪、在鄂之正、子各税,何者由通商大臣专决,何者归总理衙门核复,亦应与驻京公使熟议。其北洋三口通商,事同一律,均宜讨论职掌,永定章程。区区愚见,盖为数省计久长,非为一人图推诿也。
从当时和今后两个阶段来考虑,精通洋务的人难以获得,而这又是至关重要的大事,因此曾国藩提出南洋通商大臣不能撤,但是可以更名为长江通商大臣,专门负责办理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省通商事务。
建立新式军队
建立一支自强的军队,是曾国藩弱国外交领导艺术的重要内容。没有强大的军队作为后盾、没有强大的国力作为基础,外交不可能得到保障。
中国之兵能战能守,自上至下,时时可以对人,使彼无轻视之心,而后有敬服之渐,庶几潜移默运,转弱为强。
曾国藩所追求的就是建立一支这样的军队:能战能守、自立自强,从朝廷到地方,件件事情都可以对付洋人,让他们没有轻视的心理,然后让他们渐渐产生敬畏之心。只有这样,中国才会潜移默化,转弱为强。为此必须对中国军队进行改造与建设。对中国军队的改造与建设,曾国藩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即改造陆军,建设海军。
陆军的改造始于使用洋炮洋枪与学习西方军队的训练法。曾国藩创建湘军之初,就着重建立一支新型的军队,当然开始还是主要在建制、用人上进行创新。随着战争的进行,湘军逐渐使用洋枪洋炮,曾国荃的部队就配备了大量的洋炮。淮军建立后,大量使用洋枪,李鸿章并且派人随英法军队学习训练法。到了1865年,淮军已成为一支以使用火器为主的部队了。曾国藩担任直隶总督后,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军队的改革。他制定了以湘军规制为基本的军队训练制度,打破了绿营的陈规陋习,建立了一支有3000人的新式练军。这些改革对晚清军队的革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军队的战斗力也随之增强。
建立海军,当时称为“外海水师”,是一大创举,从此中国人开始注意广阔的海洋,不再拘泥于茫茫陆地。曾国藩认为建立外海水师,“专泊洋面,无事则承运漕粮,有事则首尾相应,明靖内奸,暗御外侮,举一事而数善备,实属体大思精。”因此非常重视海军的建设工作。在海军的组建上,重点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制造战船。船是海军的根本。没有船,建设海军就是纸上谈兵。在与太平天国的角逐中,曾国藩建立了一支很有战斗力的长江水师,由杨岳斌、彭玉麟为统领,所向披靡;但是长江水师依靠的是木船,长龙舢板等等,能够行走于江湖,却不能进入洋面。他认为:
海上之水师,与江面之水师不同。江则轻舫小艇,已为利器。海则非有坚重轮船,配用巨炮,断不能自立以与敌争衡。
认识到海上用兵与江湖水师的区别,这是制定正确的建设海军政策的基本前提,也是建好海军的关键所在。因此建设海军从制造轮船开始,是建立海军的根本举措,也是最有效的举措。
鄙意欲令三江两湖之人狎于水性,可江可海,多立船厂,自轮舟至各式船中,中国工匠皆能成造,庶几渐有可用之器,渐有可用之兵。一旦有良将出焉,则不至豪无凭借。与阁下捍御外洋之志,似亦小异而大同也。
曾国藩在世时,主要建立了两个造船厂,一个江南制造局,由他本人和李鸿章一手操办,一个是由左宗棠在福建建立的福建造船厂。到曾国藩逝世前,福建船厂已经制造了16艘轮船,江南船厂也在加紧生产;为海军的组建奠定了物质基础,成为中国海军的最初物质力量。
第二,强化训练。抓海军的训练是当务之急,是重中之重。对此曾国藩一直耿耿于怀,没有松懈过。由于当时的军队以两湖三江的人为主,而这些人对海洋并不熟悉,“江楚之人不常居舟”,“能行于陆不能行于水”,“能行于江湖不能行于外洋”因此他非常强调海上训练。他认为:
纵使轮舟果极精坚,若吾三江两湖之将士不能履海洋如枕席,终不能保长江之险要;不能防江苏之洋面。
所以他在确定长江水师章程与江苏章程上,都把不许将士登岸作为“第一义”,要求将士长居轮船之上。对那些轻易离开轮船的将士要做出严肃的处理,“勇则除粮,将则降革职”。轮船刚刚修造的时候,轮船制造技术比不上外国兵船,配备了大炮洋枪,也不能和外国兵船抗争;而海上招兵买马还没有议及。因此曾国藩提出:“兹当闽、沪两厂船成之时,即当于两处选立统将,慎则船主出洋操练”,当第一批船下水后,曾国藩立即指出 :“南中切务以训练水师为第一义,必使长江上下无兵不惯住船,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