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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扰乱经济(1)(3 / 3)

返回头,热钱可不是小买卖,资金比较持续,每当后期有大量的资金要进入,地下钱庄往往没有那么大的消化能力。你想和人家蜜月,但没那个能力。人家一晚上喜欢四次,你只能给人家一次,还不见得有多饱。

看到地下钱庄无法满足自己无限制入境的需求,热钱自不会留恋这种临时的蜜月,他们开始站在地下钱庄的船上寻找另一种进入中国的途径:有的干脆花钱把地下钱庄给控制了,以后我说了算;有的则是通过一些证券公司的预售申购资金类型进入;有些以私募资金(PE)或收购股份资金进入;有些以和证券公司的基金信托合作项目进入;有的则以保险公司业务进入;也有的以大型工业区投资协议意向的前期预备金的形式进入;还有的,则干脆以骗取信用证的形式进入。

对于国家来说,保险和私募基金是最大的管理缺口。比如,通过私募基金,热钱可以利用一切的私人汇兑渠道进入中国,而政府却难以监管;通过保险公司的各项业务,热钱同样可以轻松进入内地,并能够让大量的资金转移和支付正常发生,而丝毫不引起政府的关注。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类似于假投资、假贸易的方式,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将热钱轻松地转换成为人民币。

而所有这些进来的钱,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在投机中扰乱,在扰乱中赚钱,在赚钱后撤退!于是,这些钱只有一小部分资金用于开展当初进入时协定的项目,并美其名为项目可行性考察,而实际上,另外的资金则已经到达了目标领域,成了某些国家发动货币经济战争,扰乱中国国民经济的利器。

因此,地下钱庄发展到今天,才是真正到了不控不行、不打不行的局面。然而,面对全新经济形势下的全新地下钱庄运营模式,如何控,如何打,是个问题。

因为,我们还没摸清这些新模式到底是如何运作的。

2006年,一家境外公司与广东省一家著名外贸公司签订一项价值3亿多美元的巨额外贸合同,合同明文约定,外方公司需要提前三个月付款。

这么大的单子,就连当地政府都乐得鼻孔冒泡泡。然而,事实上,大家乐得有点早,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按照合同约定,外方展现出无比诚信的态度,无比猴急地把款项打进了中方户头。但是,三个月之后,中方无比不诚信地提出了延期交货的函件,说是货物生产环节出现了一些无比特殊的原因,希望外方能够谅解。

这么大的合同,按照惯例,外方完全有理由提起贸易诉讼。然而,外方表现出了无比少见的合作诚意,不仅虚怀若谷,无比欣然地表示谅解,还无比主动地给了三个月的延时交货期。

这一举动赢得了中方企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极大感激,差点鼻子再次冒泡泡。感激之余,中方“积极”解决生产问题,一副奋斗90天,营造中国企业良好形象的势头。

可是,三个月过去了,中方又出了一份函件,说原材料价格上涨得太猛,外方如果不提高购买价格,这单子基本上没法完成。

这下老外“火”大了:你们中国企业怎么能这样呢,我们踏踏实实付钱,望眼欲穿等货,你们这么干,让我们情何以堪?我们伤不起呀。

于是,中外双方开始了频繁接触、诚意慢慢又前路漫漫的马拉松式的协商。终于在两个月之后,双方达成谅解备忘录--中方以支付给外方预付款项10%的赔偿金中止贸易合同,并将3亿美元付款如数奉还!

烤熟的鸭子都能飞走,这种现象恐怕百年老店全聚德也没见过,可偏偏就发生了。地方政府大为光火,一怒之下,开始着手调查该企业生产拖期的相关责任。

前面我们也提到,高建明从地下钱庄洗手不干之后,可称得上是真正的光荣退休。常年从事地下金融业务,让他除了对地下行业运作模式了如指掌之外,还对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整个金融系统的运作逻辑、监管法则与漏洞如数家珍,这因此也让他得到了一个意外的“弃暗投明”的机会--成为某地方政府的金融高参。为这次调查做幕后顾问的,恰恰就是高建明!

在别人眼里,恐怕这就是一次贸易纠纷,只不过因为数额庞大,而被定性为事故。但到了高建明眼里,一下就读懂了其中的玄机。

原来,这竟然是一幕地下钱庄一手策划并导演的国际热钱入境套利的剧情。

这一貌似再正常不过的国际贸易纠纷中,两家公司居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巧妙利用国际贸易惯例,合伙将境外资金引入境内,并成功滞留8个月。在这期间,这笔热钱通过各种方式在国内市场纵体行欢、放纵投机,最终在国内企业的协助下,成功出逃,并将10%的投机收益汇出境外,而且还免税!

擦肩而过、短暂逗留,通常会留下诸多遗憾,而对热钱来说,短暂停留已经足够,8个月,会演绎许多让他们身心俱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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