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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多币多率的时代(8)(2 / 2)

总有一些人认为是惊天伟论,把它奉若神明,不敢对之“冒犯”。

在这些谬论中,有一个名为“格雷欣定律”【Gresham'sLaw,又称葛氏定律】。《信报》的林行止曾多次在他重要的“政经短评”里抬举这定律。几个月前,我翻阅《信报》,见该“短评”的大字标题是:《格拉森【格雷欣】定律是投资的最高原则》,使我为之愕然!该文开门见山地写道:“我们在这里曾多次谈及的‘劣币驱逐良币’,是少数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经济定律。”

我想,假若格雷欣【葛氏】的谬论是少数经得起考验的经济定律,那么经济学真的不堪一学了。

故老相传,格雷欣定律是指英国十六世纪中期,流通的金币有新有旧,新的完整,是“良币”,旧的给人轻轻地磨掉小量的金,成为“劣币”。在市场上,使用货币者都抢使用劣金币,将完整无缺的良币收藏起来。因此,“劣币”就把“良币”逐出市场了。

逻辑上,这定律似是而非,错得离谱!试想,在有优、劣金币的情况下,购物而付出金币的当然要用劣币。问题是,卖物而收币的人可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金】币敬而远之?卖物者是愿意收劣币的,但物品的价格必定要提高,藉以补偿劣币的所值;另一方面,以良币购物的,价格会较相宜。这好比内地今天通用的人民币与外汇券,前者“劣”,后者“良”;在当地购物,只有傻瓜才不会按货币的优、劣而讨价还价。当然,一些胡涂的外来游客,不知其中大有玄机,以外汇券当人民币使用,将格雷欣定律倒转过来,试图以“良币”把“劣币”逐出市场,使识者为之不值矣!

大约六年前,曾获诺贝尔奖的英国经济学家希克斯【J.

R.Hicks】到港大来演讲,谈到英国的经济历史,也就提及格雷欣定律。他讲话后,我对他说,这定律是谬论;也将我的理由略说了。他回答道:“你对这定律的质疑我同样地想过。我认为这定律假若是对的话,那么当年的英国人一定是很蠢的了。”我纵声大笑,说:“最蠢的应该是格雷欣呀!市场上的人再蠢也知道金币有优、劣之分。格雷欣怎可以假设购物者知道,而售物者却懵然不知呢?”希前辈摇头轻叹,说:“这定律只是传言,从来没有谁拿出可靠的证据来。”

“劣”把“良”逐出市场的例子不是没有,但不是格雷欣那样的想法。名画家林风眠逝世后,他的遗作在拍卖行所见的,多是较差之作,精品数十无一。这显然是因为任何画家的精品都不多,收藏的人以为精品的相对价格会上升,而较差的多的是,就把精品收藏起来了。

另一方面,情况相反,“良”把“劣”逐出市场的例子也有。广州解放前的一两年,当地市场只用港币【良币】;什么银圆券、金圆券【劣币】供过于求,无人问津也。这是因为扎起来就一大捆的“劣”币携带不便,币值不保,用者有意,收者无心。这是中国的悲剧。

即使今天,深圳的一些高级食肆也只收港币【良币】而不收人民币【劣币】。良、劣照收的,大都在墙上告示牌写明港币与人民币的黑市汇率。黑市不黑,是我们伟大祖国的伟大之处!

莫名其妙的谬论,被行内人视如至宝,经济学是屡见不鲜的。格雷欣地下有知,不用沾沾自喜,也不用耿耿于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经济发展理论,其逻辑比不上格氏定律,但信者甚众。六十年代大行其道的“界外效果”【external-ities】分析,一塌糊涂,但却有口皆碑。要不是我在一九七〇年手起刀落,这个胡涂概念今天还会继续大行其道。二百多年来的传统的佃农理论,都把地主们当作傻瓜,农民大可欺而骗之。马克思的学说,高深莫测的术语多,内容乏善足陈,而信之者把刀、枪拿起来了。马克思可没说过,资本家是要被杀头的。

每个人,连我自己在内,都曾经在愚蠢的思想上中过计。这样的中计无伤大雅。但在科学上,众所认同的观点不仅不一定对,而且往往错得离谱。因此,从学问那方面看,任何理论只可以被“考虑”,而不可以被奉若神明的。因为误信而拿起刀枪的人,实在过分热衷于社会的改革了。也许,他们不是为了社会,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吧。这是本文的题外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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