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忽略的是,复杂的税制会有同样的后果。
第五,进出口及其他管制不仅是多,是繁,也是多变。批文既费时失事,也导致贪污。据我所知,跟中国做生意的正当商人,对现有的各种管制大都摇头叹息。
第六,中国的土地还不能自由买卖或转让。土地没有转让权所能引起的各种不良经济效果姑且不谈,但对外资而言,不能自由买地或长期租地,他们往往被迫与中国合资或合作。独资的选择有困难,或难以将股权在市场自由出售,对外资的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第七,中国的国家职工制度仍在。外资若雇用职工,被政府抽取的百分比高得惊人;若雇用合同工,福利的规定也令人头痛。未富有而先大谈福利,对劳资双方都没有好处。
第八,中国对市场的认识不够。执政者喜欢用自己的非商业眼光去判断哪一种行业是好是坏;干部对合约的本质含义极不清楚。另一方面,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外商,尤其是一些港商,往往浑水摸鱼,给内地的人不少坏印象。“皮包公司”的故事是多而真实的。
第九,中国对外资有很大的歧视。有些歧视是特别优惠,有些是不良的--例如在经济特区内的商店铺位,外资不能租用。真正的利伯维尔场一向没有种族歧视,这是经济学上“市场”与“非市场”的一个重要分别。
最头痛是外汇管制
第十--这是我今天要特别讨论的--外汇管制。汇管对外资或外商有三种不良影响,而普通人只重其中一种,其他两种是间接的,所以常被忽略了。
汇管对外资的第一种不良影响,老生常谈:钱放进了中国,有什么保障可以随时汇出国外?在国内赚了钱,又有什么保障可以随时带走?很明显,没有这些保障,外商到国内投资的意向就打了一个大折扣。假若凡汇外币出口都要批文,那么手续的费用、时间的损失、贪污的行为,以及信心的影响都不能轻视。
从台湾及其他有汇管的地区的经验中,我们知道除了解除汇管外,以上提及的第一种困难难以解决。例如,若政府明文规定某些款项或某些机构可兑外汇出境,做假账或托外资公司将钱汇出的行为就会产生。目前,中国的公民还未富有,所以这行为并不普遍,但假以时日,类似的私下交易是无可避免的。我很怀疑今天的台湾政府,痛定思痛【或撇开了从汇管所得的贪污利益】,会衷心地觉得昔日的汇管是做对了的。事实上,台湾外资的增长,大都是近十年来汇管放宽了【但仍未彻底解除】才发生的。
汇管对外资的第二种不良影响不大明显,但却同样重要。这是有汇管就有黑市汇率的存在。有了公价汇率及黑市汇率的分歧,做生意的决策就困难了。成本以公价为高,以黑市为低;产品售价以公价为低,以黑市为高--何去何从,难以定夺。价钱与汇率是做生意作决策不可或缺的讯息指引。有两个或几个不同汇率,投资者岂有不被弄得头昏眼花、举棋不定之理?
炒黑市是人之常情;说是非法也对。但这是谁之过?是“炒家”,还是政府?在目前的中国,要指出哪种行为算是“炒黑市”,哪种行为算是“合法”,并不容易。出租车及路旁小贩的收费办法是否“合法”姑且不谈,国营商店或大宾馆内的标价,又何尝不是往往以“黑市”汇率为依归?
这些情况给外资带来第三种不明显但极重要的不良影响。奉公守法的外商【或是不知门路的外商】,会因为“守法”而被善用灰色市场的同行杀得片甲不留。炒黑市或从事“可能是非法”的活动有很大的竞争优势。年多以来,在香港街知巷闻的“水货”大行其道就是例子。以管制压制了明显的“水货”,不明显的仍在。在这种情况下,外国的大机构--那些“奉公守法”的机构--怎会不对中国望门兴叹?
中国要引进的外资究竟是哪一种?
解决四法与利益四项
我今天被指定要讲的题目是关于中国的制度对外商的影响,尤其是外汇管制对外资的影响。我因此避开了分析汇管对中国本身发展的害处,也没有指出现有的各种支持汇管的神话的谬误。这些都是重要的问题,我曾屡次为文分析。这里我不妨简单地重述我一向对中国汇管的观点。
自一九七一年后,因为所有开放贸易的国家都脱离了《布雷顿森林协议》的金本位制,汇管就再没有半点可取之处--在此之前,汇管可阻止黄金外流,协助支撑国家本身的货币制度。目前,中国的执政者仍然是有几十年前的那一套观点,与现在的国际货币制度是脱了节的。
中国目前的最佳办法有四部分:【一】彻底解除外汇管制;【二】让汇率自由浮动--内地没有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这个选择;【三】让人民银行控制人民币的增长率,使每年大约有百分之二十的增长;【四】为了要有精确的货币量控制,在最初的一段时期,中国应采用“十足储备”的银行制度。
只要中国能继续她的经济改革,以上提出的四点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