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经纪商、投行的经理人,还是华尔街政客,他们一律表现出让信息不透明化、不对称化的共性特点,而金融创新、信贷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本意是让信息透明化,信息对称化。
因此,教训只能是在金融转型期,要防止传统的代理人利益集团对创新的劫持,为此必须超越技术转型的观点,从利益结构调整入手解决问题。
第二阶段是信息生长期。金融信息服务业务成为新增长点,信息权力急剧增长,表现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兴起、信托业务与投资业务合营、咨询业务大发展等。与第一阶段不同,银行的信息化改造,目标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第二阶段的目标是创造新价值,是在基础业务之上的增值业务。
从经验上看,国外金融网站多以网上银行为开始,最后归宿到个人理财上来。这个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怪现象,银行的网站反而竞争不过非银行的金融网站。原来银行守的是越来越小的蛋糕,路数是节流;而新兴网站在创造做大蛋糕的机会,路数是开源。此消彼长,结果就不奇怪了。这启示我们:如果银行网络战略中信息增值服务这一块少了或轻了,到了第二阶段必然不堪一击。
第三阶段是金融与信息平分权力期。在这一阶段,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的融合,将成为非常突出的现象。价值决定的权力开始在货币和信息之间平分。
首先是由电子商务瓦解传统货币的价值决定权。
在电子商务中,信息流和资金流相对独立,相互契合。其中,信息扮演定价者的角色,而货币下降为支付手段,前者决策,后者操作。而在工业经济中,货币政策可以造成绝对价格与相对价格的背离,今后这个作用将越来越弱化。卢卡斯和弗里德曼的货币政策无效论,将借电子货币还魂。
信息流在电子商务中为什么会部分甚至全部剥夺货币作为价值调节手段的权力呢?原来,电子商务并非简单地把传统业务照搬网上,它最终将走向一对一营销。一对一营销,从经济学观点看,实质是使用价值不以价值为中介的直接交换,是一对一等效用交换,而非等价值交换。比如,现在许多网站非常流行拍卖、情景定价,价格这种沿袭久远的交易中介本身面临考验。电子商务的交易中介将不是电子货币,而是一种像“元数据”那样的标准数据接口,它一样能承担类似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但却更适合个性化信息的社会化交流。
如果说金融创新是在金融形式内部消解央行的权力,从电子商务中将直接产生出独立的信息形式,成为交易的新中介,成为货币的终结者和替代者。不是说货币不要了,而是说货币将退回到支付手段这个简单功能上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电子商务比金融内部创新对于金融而言更具革命意义。
其次是以风险投资为代表的知本机制,开始发挥对金融权力的主导作用。
现在许多人有一种误解,以为在一种投资体制中看到有货币资本在起作用,就认为是货币资本在决定一切。实际上,风险投资是由投“资”加投“智”构成的。智,也就是知识,用于风险(不确定性)的判断和化解;资,用于再生产(确定性)的把握。未来的金融和投资业不再会是有钱就说了算,而是知识与资本的协同运作。
在规范的金融体制下,其实信托和投资应当越来越紧密地融合,而不是分离,因为信息的力量将越来越内在地同资本的力量结合。
第四阶段是信息独立期。信息市场发育成熟,随着信息—风险交换机制形成,信息对称使货币政策失效,信息真正成为主角。
有学者根据具体的计算得出这样的结论:保险业成本的80%左右实际是来自其信息活动,仅有20%左右是资本成本。银行业的产出物就是利息和服务费用的总和,其中主要的属于信息服务,仅有一小部分属于资本成本。
我们将会看到,未来互联网的中心不再是银行业,而是风险业,人们将从管理资金转向管理风险。
信息市场的中心问题,将直接是信息与风险的交换。在这里,风险代表不确定性,信息代表确定性。这里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都是指个人的,是个人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和前几个阶段不同,这个阶段的发展将不再依赖于金融手段的存在。因为货币这种一般等价物不适合做管理个性化??险的中介,管理个性化的风险,要求的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一般等价尺度,而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一对一实时互动中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风险经济中,消除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贴在变化之源上,即直接贴在个性化用户身上,随着个性化的变化而变化。央行在这里将不再起主要作用,而互联网将成为一个最好的中介。
所以,从网上银行开始的金融信息化的漫漫旅途,最终得出的结论必将是:在互联网经济这种风险经济中,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将是用信息贴紧个性化用户市场。未来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从金融创新到个性化信息服务,利用互联网找到一条靠贴近风险源(个人不确定性)来化解风险的道路,实现供求结构合理下的货币稳定;另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