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购房选择权的行为就具有理性。换言之,由于住宅的差别定价,没有准确地反映不同住宅的效用之差,那么消费者必然会对索取购房选择权趋之若鹜。
当然,弘基·书香园一期工程售后服务较好,广告投入大,消费者对未来房地产的价格看涨及购房按揭贷款制度,甚至消费者之间的示范效应都对弘基奇迹的创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排队制度的缺陷
在结构性不平衡严重、位置好的住宅供不应求而且价格很难进行调整的前提下,弘基·书香园的销售采取排队、“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短缺的优质住房。经济学的原理告诉我们,排队这种分配方式不能保证短缺的商品分配给意愿价格高的消费者,而是分配给时间机会成本低的消费者,不用说,这是一种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方法,纵观排队购房的过程,我认为它的弊端如下。
1.供需双方均为此制度付出了高昂的成本。
首先,消费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数九寒冬彻夜不眠排18个小时的队,是一种近乎于残酷的制度安排。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由短缺过渡到过剩,在“用户是上帝”的呼声中消费者逐渐地尊贵起来。排队特别是整夜的排队,已经沉没在消费者记忆的角落里,如今让“上帝”屈尊排队,不用说,人们已经不适应、不习惯了。况且购房族一般均属收入较高的阶层,即使不是大富大贵,也都小康有余。他们的时间机会成本高,“遭罪”的承受力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愿意花钱而不愿意“遭罪”。然而在现行制度中,选择权的分配是“遭罪”而不是花钱,这无疑会造成消费者福利大大降低。从供给者的角度讲,也需投入资源去维持排队的秩序,去照顾寒风中伫立的排队者,保安人员、服务人员也是彻夜未眠。
2.委托代理风险大。
由于绝大多数消费者愿意花钱而不是“遭罪”来获取优先购房的选择权,也总有时间机会成本低、货币边际效用高的低收入群体愿意用“遭罪”去挣钱。因此一个自发的委托代理市场就形成了。相当多的外地民工和相当多的购房客户达成委托代理合约,即由民工代理客户去排队,通过讨价还价,此番委托代理的市场价格为200元。不用说这是一项双赢的贸易,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都很高。况且还有类似我家先生这样的消费者,为了减轻代理人的遭罪程度,雇用了两个民工,让他们轮流值班。民工一夜甚至半夜便有200元的收入,他们也乐此不疲。美中不足的是此项委托代理过程存在着相当大的代理风险。例如如何付费便面临着两难的困境,委托人先付费,怕代理人逃之夭夭,委托人后付费,则有“价高者得”的风险。有一位民工,就是先与一个委托人谈好价格,但天亮前,以400元的价格卖出排到的位置,然后踪迹皆无。
解决此道德风险的办法有两个,一是留置民工的证件,二是寻找熟人。如我家就是通过学校的后勤部门找到知根知底的民工。不过即使是知根知底或有把柄在委托人手中的代理人,还有一项代理风险无法规避,那就是代理人只有排队的激励,没有监督的激励。若委托人自己排队因为利益攸关他会瞪大眼睛盯着前面的队伍,防止加塞。而代理人的利益与是否加塞毫不相关,他们对加塞不但置之不理,而且有出售加塞权的激励。我的一个朋友就是给一个排在前边的民工100元而让自己雇用的民工挤进队伍。我先生自己下午排队时排到30名,在第二天清晨去换民工时已经是50名开外,这多出的20名显然源于委托代理风险。
3.寻租活动猖獗。
用排队的方式解决稀缺房号配置问题,用该企业经理的话讲是一种进步,较过去将好房卖给特权阶层的暗箱操作有所改善。金弘基集团此举的目的是树立企业尊重消费者、办事公正的形象。然而公司的利益与公司员工的利益在购房选择权的分配中发生了冲突。由于选择权具有市场价值,理性的公司员工在信息不对称的具体操作中难免图私利。具体做法一是藏匿排队的号码。当清晨公司员工为排队者发号时,很快消费者就发现所发出的号码没有联号。如我先生是52,紧跟着53、54,之后却是62号。整整8个号码空缺,号码分完,排队的队伍便是一阵骂声,62号是一对年逾花甲的夫妇,夫妇俩原本排在我先生的后面,一夜过去中间插了两个人,又在发号中倒退8名,其心情可想而知。紧接着就有人出售号码,要价800元。当然更有一些人连号码也不用就能拥有优先选择权,因为在我和先生去签订购房合同时,我们的合同排序为91,这中间多出的近40份合同不用说是关系寻租和货币寻租的结果。
排队分配购房的选择权,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内部人控制,非但没有为公司赢得声誉,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形象。
解决的办法--拍卖购房选择权
如何出售金弘基集团公司所开发的居民住宅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外人不应干涉。然而若金弘基集团注重自己的企业形象,要在效率和公平两方面取得一定的平衡,我可以为其提供一个操作简单,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