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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消费的思考(4)(2 / 3)

的尊重。

2005年5月

准商品住宅购买中的公平悖论

近几年,国内大中型城市的商品房价格如脱缰的野马,一路暴涨。尽管国六条、国八条、国十六条等一系列产业规管政策相继出台,却无法有效地遏制令人目瞪口呆的商品房价格。消费者、开发商、政府及经济学业内人士,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有着不同的解释,见仁见智,各有千秋。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的商品房价格与居民的一般收入水平难以匹配。且不说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望“房”兴叹,即使有着体面工作的工薪阶层,面对着一年工薪不吃不喝也买不到5平方米住宅的困境,也是无能为力。“我想有个家”是许多在城市打拼的青年人很难实现的梦想。

为了解决商品房价格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不匹配的矛盾,经济适用房及集资建房等准商品房市场应运而生。不用说,经济适用房及集资建房的初衷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如果商品房的配置奉行的是“价高者得”的效率原则,而准商品房的配置过程奉行的应该是公平原则,经济适用房与政府补贴等转移支付手段异曲同工。

问题是由于集资建房及经济适用房的配置权限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再加上居民收入是私人信息,中低收入家庭的信号识别有很大的困难。因此旨在解决公平问题的准商品房交易反而创造出新的不公平。一叶知秋,下面就两个案例分析准商品房交易中的公平悖论。

被冷落的经济适用房

我所居住的海滨城市大连,2006年居民平均年收入水平为1.2万元左右,而商品房价格直奔7000元\/平方米,且其上涨的势头依然??劲,“居不易”是摆在大连市民面前的一大难题。房价过高是大连市民最大的民怨,2006年大连市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惠民政策,目的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首批经济适用房是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泡新区的康顺园,数量为3688套,价格为3000元\/平方米。与周边同档次商品房相比,每平方米价格低2000元左右。此外,市政府还将在甘井子区的石门山和泉水小区推出第二批经济适用房8000多套,两期经济适用房可解决11188户居民的住房问题。大连市政府承诺,今后每年都将推出1万套左右的经济适用房,力争在5年至6年内,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购买经济适用房,须经严格的资格审查,同时符合如下三个条件才有资格:其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万元。其二,市内四区户口,且居住在5年以上。其三,现有住宅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此外,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者组成的单人家庭,且年龄在30岁以上,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者,也有资格申请。

经过严格的申请、公示、审批程序,大连市首批有2万多户居民取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2006年10月22日,以电视直播的形式公开摇号确定3688套经济适用房的入围家庭。2万多户有资格的家庭,仅有不足20%的家庭由上帝那只“看不见的手”惠顾,取得即期购房资格的3688户家庭的喜悦之情可想而知。但接下来的选房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首批入围的家庭,有470户放弃了选择权(弃权者一年之内不得参与选号)。接下来由补充的400户家庭选房,结果是又有298套小户型经济适用房无人问津。大连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人员表示,剩下的298套房源,下一步将由在“申购表”中注明购买小户型、参加泡新区康顺园经济适用房摇号但未入围的家庭中分配,而能否分配下去仍然令人担忧。

国内经济适用房的配置过程中,经常演绎的是排队几天几夜尚一房难求的悲剧,而大连市首批推出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低、质量好,却屡次出现无人问津的局面,究竟是为什么?

我认为大连市经济适用房分配的政策有如下问题。

首先,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差异太大。位于泡新区的康顺园,最大的130平方米,最小的是4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2000元之差价计算,大户型购买者实际上享受了政府暗补的26万元,而小户型的购买者只享受了8万元。这3倍多的差距完全由随机摇号确定,如何能让人心服口服。康顺园所余298套房源中60~70平方米的有63套,以阁楼为主;50~59平方米的55套,仍以阁楼为主;37~49平方米的有180套,以双南向小户型为主。可见剩下的房源都是小户型或阁楼。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机会只有一次,因此许多家庭在巨大的利益差距面前放弃了入围资格,宁愿等待一年。

其次,对经济适用房的转卖限制太少。政府推出的经济适用房,价格较低,主要是政府免费提供了土地,对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应该有所限制。目前的政策是经济适用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一年后即可出售,出售时需按1%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政策太宽泛。在目前居民隐性收入较多的情况下,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下这个信号基本失灵。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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