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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没有明星能让品牌永生(2)(3 / 3)

代言人时一定要区分目标受众群体,切不要盲目追求广告明星代言人的高知名度。

误区七:选择明星代言人要“扎堆”。

很多企业认为为多种产品品牌做代言人的明星知名度越高,传播力越强。调查结果显示,并不是所有的受众群体都接受这种明星的多品牌代言人现象。其中表示对明星为多个品牌做代言人现象“接受”的受众占总调查量的40.5%,其中表示非常接受的占8.1%,表示比较接受的占32.4%;表示“不接受”的占12.9%,其中表示无法接受的占3.0%,表示不太接受的占8.9%。当问及被调查者“不太接受”或“无法接受”这种现象的原因时,受众认为不接受明星为多个品牌做代言人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喜欢代言人本人的风格”,其次是“太乱了”,而且觉得这样做“显得(明星)形象不太好”。

其次,明星为多个品牌做代言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和广告公司在为产品品牌选择广告明星代言人时,切不能盲目追风,一定要慎用为多品牌做代言人的广告明星。

误区八:只要是明星就一定能饰演各种广告角色。

这项报告发现,受众对代言人本人与所扮角色、代言品牌个性之间的匹配性有着较高的关注度。和谐才有美感,相通才能共鸣。在选择广告明星代言人时一定要考虑明星与产品类别、品牌个性、角色形象、受众特点等各种因素之间的匹配性和关联性,切不能认为只要是明星就一定适合饰演各种风格的广告角色。

误区九:明星广告中明星最重要,其他表现因素并不重要。

很多人认为,明星广告就是借用明星对受众的吸引力宣传产品,受众只对广告中的明星感兴趣,并不关注其他表现因素。其实不然,调查结果显示,受众对代言人电视广告中情节设计、画面图像、色彩搭配和音乐的关注度都较明星代言人传播符号的关注度高。所以,虽然代言人电视广告中广告明星代言人是信息传播主体,但明星代言人电视广告是个系统的信息传播整体,广告中信息传播环境因素的表现力亦不容忽视。

误区十:名气大、长相漂亮的明星能为任何产品品牌做代言。

名气大、长相漂亮的明星就适合为任何产品品牌做代言吗?“宝人”明星景气指数报告指出,受众心目中最喜欢的广告代言人随产品类别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在选择广告明星代言人时,一定要结合产品类别、品牌个性与代言人整体符号系统的匹配性来考虑明星是否合适为该产品品牌做广告代言人,而不能一味地以为只要明星的名气大、人长得漂亮,就适合为任何产品品牌做广告代言人。

综上可以看出,请明星为产品品牌做代言虽然可以借用明星本人宝贵的符号资源,为产品品牌增添丰富饱满的附加值,但在选择明星代言人及创作明星代言人电视广告时,仍有诸多雷区需要设防。要想真正提高明星代言人电视广告对目标受众的影响力,必须认真对待、科学选择明星代言人,科学运用明星代言人符号资源的策略研究,避免走进明星代言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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