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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城市与农村(1)(1 / 3)

【本章学习要点】

中国的城镇化过程。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管理对策

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管理问题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及其改进

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

在公共管理中,如何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背景下中国公共管理面临的新问题。从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时代要求看,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最现实的选择。从经济功能特征看,城市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区域经济中心,发挥着吸纳和辐射的功能。农村作为城市的广大腹地,要求扩张城乡经济联系,让城市为其提供稳定而广阔的市场,对其进行智力开发与技术帮助,提供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这种不可代替的相互需要、相互结合、相互作用是城乡一体化的客观基础。本章将在这种经济联系中研究城乡公共管理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共管理

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在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中,统筹城乡发展是核心,是解决其他几个统筹的前提和途径,而加快城镇化进程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措施,是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一、中国的城镇化过程

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而引起的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居住方式变革的过程。中国的城镇化起步于建国初期。建国以来,由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原因,中国的城镇化进程相对比较缓慢,在艰难曲折中前进,取得了很大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城镇化率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2005年的43%。

我国的城镇化过程大体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1.健康发展时期(1949~1957年)这一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处于战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的建设项目多数配置在大中城市,工业生产吸收了大量的农民进入城镇和工矿区,大城市人口增加较多,使得这一时期的城镇化与工业化基本是协调发展的,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化进程。1949年,全国城镇非农业人口为5,765万,占总人口的10.6%,到1957年,城镇非农业人口增至9,949万,占总人口的15.4%。

2.起伏发展时期(1958~1965年)这一时期我国城镇人口总的来说呈下降趋势,由1958年的10,721万下降至1965年的10,170万,占总人口的比重相应的由16.2%下降至14.0%。期间以1960年为界,在1958~1960年的“大跃进”期间,工业发展以全民大炼钢铁为中心,1958年投资比上年猛增87.8%,2195个城镇安排了工业建设项目,一年内农村向工业转移的劳动力达3,800万,数量之多,旷世罕见,致使许多城市负担太重,市政建设欠债增多。1961年以后,党中央大量精简城市人口,充实农业第一线,同时提高市镇设置标准,减少城镇数量,城镇化率由1960年的19.70%下降到1965年的18.0%。

3.停滞发展时期(1966~1976年)这一阶段正处于“文化大革命”动乱年代,受政治运动的影响,国民经济遭到破坏,有效需求十分缺乏,城市停工停产,工业扩张无力,无法吸收城市自身的就业人口,结果导致从1960年起不仅是农民向城镇迁移停止,而且约有2000万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干部被下放农村,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三线”建设把大量的资金、设备、技术力量“靠山、分散、进洞”,工农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形成了各自封闭的社会单元,城乡二元结构更为明显,城镇化处于长期停滞不前的状态中。据资料统计,在这11年中,城市化水平从1965年的18.0%降为1976年的17.40%;城镇人口增长极为缓慢,仅由1966年的9,965万人增加到1976年的11,342万人,年平均递增率1.3%,明显低于同期年平均自然增长率1.75%。

4.稳定发展时期(1977至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重新确认,这一时期我国城市发展的主线是加强城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核心地位、强化城市的辐射功能。围绕这一主线推进的改革进程使城市面临机制的改革和制度的创新,割裂城乡的政策开始松动。1979年起,国家逐步放宽对农民从事其他产业和进入城市的限制。1984年,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镇落户从事非农业生产。1990年起,各省陆续放开粮食价格,从而结束了以户口制度为基础的统购统销制度的历史。在土地使用权上,允许有偿转让、租赁与拍卖,允许外商参与土地成片开发,不但改变了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而且大大加快了城市化发展速度。乡镇企业作为农民的一种现实选择,不仅带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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