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民大会名义”。并说:“至商、军、政各界推戴电,签名者愈多愈妙。投票后三日内必须电告中央。将来宣诏登极时,国民代表大会及商、军、政各界庆祝书,亦请预拟备用。”
云南将军唐继尧再次召集军官会议,决以武力反对帝制,并决定起义时机,若时机不成熟,则滇省宣告独立。
梁启超再次给袁世凯写信,详述自己写《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的苦心所在,劝袁不要变更国体。袁世凯接信后,回信梁启超,表示“惟有盼国民大会或有以拯我于危难”。
10月8日袁世凯公布《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该法共16条。本年9月28日,参议院议决以“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后,由梁士诒、施愚、刘若曾等参政组成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该组织法于本月6日在参政院会议上经三读通过,本日由袁世凯正式公布。该《组织法》规定:由国民代表大会审理决定全国国民的国体请愿事件;国民代表按记名投票办法选举产生,并以简单多数票当选;国民代表的分配名额为:各省及各特别行政区每县一名,内外蒙古32名,西藏12名,青海4名,回部4名,满蒙汉八旗24名,全国商会及华侨60名,国家勋臣30名,硕学通儒20名;国民代表由前次国民会议初选产生的复选当选人及有资格的复选被选举人选举产生;各地或各界国民代表的选举监督为:各省各特别行政区为该省区最高级军政长官,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回部为蒙藏院总裁,满蒙汉八旗、商侨界、国家勋臣、硕学通儒为内务总长。
10日袁世凯发布申令称:“本大总统受国民之付托,以救国救民为己任,民所好恶,良用兢兢,惟有遵照约法,以国民为主体,务得全国多数正确之民意,以定从违。”
袁世凯公布《农工银行条例》。17日设立农工银行筹备处。次月7日,农工银行在通县、昌平开始营业。
10月9日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密电各省区操纵选举。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密电各省巡按使,预拟操纵选举国民代表办法。密电称:“投票决定国体,必有全体一致之精神,方可震动中外之耳目。然欲收此良果,必先于当选之人悉心考究,确信其能受指挥,方可入选。”未投票之先,“遴选妥员,分途联络……而礼貌之间;无损于威,酒酿之劳,无伤于财,必使下之身心乐为上用,而后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袁世凯以假权营私、误国害民、诬良为匪、勒索赃款六万余两的罪名,下令将前河南巡防营统领马云卿依法即行枪毙。
袁世凯授予总税务司安格联一等嘉禾章。
10月10日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密电各省严控国民代表“选举”。密电称:“目下情势,较前尤为紧要,应请贵监督迅即密饬所属各初选监督,对于该处选出之初选当选人,应负完全责任,尽可于未举行初选之前,先将有被选资格之人详加考察,择其性行纯和、宗旨一贯、能就范围者,预拟为初选当选人。再将选举人设法指挥,妥为支配,果有窒碍难通,亦不妨隐加以无形之强制。庶几投票结果,均能听我驰驱。将来选举国民代表及选举国民会议议员时,自可水到渠成,不烦缕解。此事实为宣布选举之最要关键,务希飞电各初选监督,慎密照办。其无通电地方,应即迅用密饬,加急星夜飞递,以免贻误。如实有赶办不及之处,即将初选酌量延期数日,亦无不可。”
朱执信抵香港与邓铿策划举兵反袁。10月下旬及11月上旬革命军相继起事于惠州、博罗、佛山。
袁世凯令福建护军使李厚基、贵州护军使刘显世均加陆军上将衔。
澳门华民维持国体联合会发表宣言,号召中外同胞,“扬袂而起”,反对帝制。
《中华新报》在上海创刊。谷钟秀、杨永泰等负责主编。发刊词斥袁“于对外丧权辱国之后,乃为一姓之子孙帝王万世之谋,以二三近幸官僚之化身,悍然冒称国民之公意”。
比利时天主教神甫雷鸣远在天津创办《益世报》。10月11日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要求严防泄霹操纵选举密件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密电各省将军、巡按使:“诚以国民代表大会,为决定国体请愿事件而设。欲收内外相维之效,不能不密筹操纵之方。关于京外官署往来协商之件,实为治乱安危所系,设或稍有泄漏,转蹈事机不密之嫌,而事关国本,密件若传于道路,尤恐贻政治历史之污点。此节对内对外,动关国家威信,贵监督谋国素忠,务望特派亲信人员严密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