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重归于好,结为伉俪。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八年的时间中,安妮拒绝了门当户对的查尔斯和有继承凯林奇山庄权利的表兄艾略特先生的追求,这些都是在她的教母拉赛尔夫人和周围的人看起来不理智的事情,而安妮却获得了最终的幸福,同哈维尔上校的一席谈话正是安妮心情的写照“:我认为女性特权,是爱得最长久,甚至在爱情和希望都已破灭时,她们心里的爱情依然会经久不息”(第259页)。这对理性是一个绝妙的讽刺,意味着感情从理智的压抑之下解放了出来。安妮是奥斯丁笔下第一个感情战胜理智并获得幸福的女性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理智与情感的矛盾贯穿于奥斯丁小说中,奥斯丁在她的前五部小说中一再肯定理性而贬低情感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的。奥斯丁生活的时代,男女之间毫无平等可言,妇女没有任何的权利,男人被认为是人类社会的组织者,他们要为社会立法,天赋的理智就要多一些,而妇女被认为是缺乏理智的,这种歧视妇女的观念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奥斯丁显然对这种观念是不屑一顾的,她从事创作的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这一观念的反抗,奥斯丁坚信女性与男性一样有着发达的智力与理性,这是她进步的女性思想的体现。然而,这种节制情感的理智,更多地表现为金钱的多少和社会地位的高低,这无形中又让女性陷入了为找一个“储藏室”而结婚的尴尬命运。夏绿蒂的婚姻就是这样一个悲剧,像伊丽莎白与达西之间“理想”的婚姻是现实中不太可能的。当伊丽莎白喜欢威克姆时,因为他是一个没有财产的军官,所以奥斯丁只能让伊丽莎白一步步认清威克姆的真实面目,没有财产和社会地位是很难成为奥斯丁小说的男主人公的,难怪有人形容奥斯丁的小说为“灰姑娘”小说。
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推理下去,安妮的爱情也应该是一出悲剧,我们不禁想到了《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芬尼的母亲——弗朗西丝小姐同样也爱上了一位没有财产、没有前途的海军军官,并且嫁给了他。可她的生活不但充满了艰辛,连引以为傲的自尊也无法保留,不得不向姐妹寻求救助,还要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里,这就是奥斯丁给我们展示的没有理智节制的感情所结出的苦果。如果再让理性主宰的话,我们相信,安妮会成为第二个弗朗西丝小姐。然而,在安妮身上,作者第一次推翻了她自己的这种观点,认为“情感”优于“理智”。
在《劝导》中,奥斯丁不仅认为“情感”优于“理智”,更是第一次使理性如此狼狈,代表理性的拉赛尔夫人对安妮的两次“劝导”都被证明是错误的,面对安妮时,“她所能做得就是承认她过去完全错误,必须接受新的观念并迎合新的希望”(第274页)。同时她自身也是一场悲剧,由于受到“一个妇人的再婚要比她寡居更会引起人们的不满”(第5页)信条的制约而不敢追求爱情,是一个被理智节制的畸形的人物。这是奥斯丁创作的转变,是她开始对理性精神的反思。
二、对传统权威的反叛意识
吉尔伯特和格巴在《阁楼上的疯女人》中将写作视为妇女试图表达独特的女性之声的一种形式,并且他们考察了19世纪的女作家从奥斯丁到勃朗特姐妹等人的作品,发现她们作品中的女性角色都不同程度地呈现出一定的“疯狂性”,并且指出这种“疯狂”并不是偶然的,是女作家深层心理隐喻性的表露,是她们反叛思想的投射,是反对父权制的一种形式。
奥斯丁的最后一部小说《劝导》是她的作品中最具这种反叛意识的作品。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过,“女人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听男人说和怎样说的”,一位启蒙思想家都这样的歧视妇女,可想而知当时社会上的顽固势力又会怎样的歧视她们。女性生来就是没有自由的,尤其是在选择丈夫时,她们只是家族利益的牺牲品。生活在这一时代的奥斯丁面对这样一个毫无女性自由的男权社会,她自然是要反抗的,从事男人一直垄断的写作就是她反抗的一种形式,而在她所书写的女性故事中,她们是拥有选择终身伴侣的权力的,但是,在她的前期小说中女性的选择往往带有被动的色彩,而到了《劝导》中,安妮就被完全的赋予了自主选择的权力。如果说奥斯丁的前五部小说的女主角还停留在为自己找一个合适的丈夫的话,那么,到了《劝导》中安妮的恋爱就具有更强烈的反抗意义了。在她的前五部小说中,无论是伊丽莎白还是埃莉诺等等这些奥斯丁小说中的女性人物,她们虽然也是经历了由自由恋爱再到结婚的过程,但是我们要注意到一点,那就是她们的婚姻都是“合法的”,即她们的婚姻是被社会认可和接受的,而她们也是等待被挑选的,凯瑟琳·莫兰就曾说过,“在一个男子想你之前,女子是不能想那个男子的”,而伊丽莎白的婚姻还被认为是她高攀了达西,从伊丽莎白的母亲班纳特太太巴结女婿的态度中就可以得到证明。更有甚者,英国小说家艾玛·坦南特在为《傲慢与偏见》写的续集《彭伯利》和《不平等的姻缘》中,小说的故事情节就是围绕着伊丽莎白与达西及其家族之间地位的不平等而展开的。然而,在《劝导》中安妮是一位贵族小姐,是社会统治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