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影响作用,使其积极主动地回答提出的有关问题。
对调查访问人员良好的言语表达的要求是:
(一)言语表达要简单明确,通俗易懂
言语简单明确是指用简捷的语言表达出访问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废话连篇,拖泥带水,在紧急的情况下,三言两语就应把访问的内容讲清楚,使访问对象迅速做出回答,以便立即开展侦查活动。如果用语复杂,一句话包括内容很多,不但让人一时不好记忆和理解,不知如何回答或答非所问,也容易产生误解,引起无关的心理活动,给访问的顺利进行造成障碍。当然,言语简单明确不能有损于访问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对访问的关键性问题必须讲清讲透,必要时还应有计划地重复,以便对方正确理解,确切回答访问提出的问题。言语确切是指调查访问人员在访问中,每句话都讲得恰当,每个字、词都说得清晰、准确。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合乎道德规范。不含糊,不言过其实或词不达意。只有这样才能使访问对象听得清楚明白,使其正确理解访问内容,产生相应的心理活动,做出相应的回答。
言语通俗易懂是指调查访问人员尽量根据调查对象的特点和当地言语习惯把话说得普通易懂,语句通顺,结构完整,条理清楚,深入浅出,流畅自然。不说半截话、疙瘩话,不乱用专用名词术语、晦词涩句,使人不知所云。要根据访问对象的职业特点、知识水平、接受能力等运用他们熟悉的言语进行表达。表达的速度和声调要适当,停顿要准确。讲话太快,语句太长,容易使人听不清,记不准,没有思考时间,理解不了;讲话太慢,语句太短,停顿太多,又会使内容不连贯,分散听话人的注意力,减弱了访问的严肃气氛。声调过高会给访问对象造成不必要的精神紧张,影响其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声调过低,又会引不起访问对象足够的重视,也会影响访问的效果。
通俗易懂还应注意所提出的问题,在内容上要合乎事物发展规律,符合思维逻辑规律。否则,访问对象听了理不清思路,抓不住线索,就无法作出相应的回答,或答非所问。
(二)言语表达要有针对性
言语表达要有针对性,是指调查访问人员在访问中根据具体问题,针对访问对象的不同心理特点,选择恰当的言语,以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的表达形式,准确地指出访问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其心理障碍。每句话都有一定的份量和分寸,使其听了能够迅速引起心理反应,进而做出回答。它是调查访问迅速进展并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言语表达要有针对性的先决条件:一是对已知的案情熟悉,对访问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二是对访问对象的思想情况、心理状态等有初步的了解;三是平时有一定的言语表达修养,并善于观察访问中出现的心理现象,随机应变。这就是所谓的“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调查访问人员脑子里对要访向的案情和访问对象等有关情况形成了真实而又明确的表象,并了解他(它)们之间的关系和联系,才能选用准确的语言,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否则,脑子里没有形成真实确切的表象,言语表达就会失去针对性。
(三)言语表达要有明确的政策性
刑事案件的调查访问人员言语表达要有明确的政策性,是指其访问用语充分体现政策和法律要求,体现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精神。每句话都是有目的地对访问对象施以心理影响,既富有启发教育作用又符合政策法律要求。通过诚挚亲切的口吻,富有政策性的哲理说教,情深理透的言语表达,以激发他们的正义感,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护法律尊严的愿望,从而全面客观地陈述访问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并主动作证。
三、正确选择访问场所,增强心理影响作用
(一)调查访问场所的心理影响作用
人在客观环境的影响作用下,心理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不同的调查访问地点及其周围环境,对访问对象有着不同的心理影响作用。这就要求调查访问人员,要根据调查访问的具体问题和访问对象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有分析地选择那些对访问对象心理活动起积极影响作用的谈话场所,才能有助于访问工作顺利进行。
1.熟悉的场所对访问对象的心理影响
人们在自己熟悉的场所活动,会无拘无束,言行举止自由、随便,个性心理特征也会以自然的形态表现出来。所以,调查访问的谈话,一般应选择在访问对象的工作单位、本人办公室,或家庭住宅中进行。选择这些访问对象熟悉方便的谈话场所,既可以减少其陌生感,减少心理顾虑,又可以使其感到登门拜访是对他的信任和尊重。这样,访问中的心理接触容易融洽和谐,在互相信任友好的气氛中沟通思想,畅所欲言,就可能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提高访问效果。
但遇到对访问缺乏正确认识的对象时,这种场所又会使其增加消极心理因素,产生依仗心理,忽视法律的严肃性,轻视调查访问人员,假借各种理由,进行刁难,拒不提供情况,甚至拒绝访问,并给再次访问增加了困难。这就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