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控制荒漠化的扩大和蔓延。中东部地区要把整治河流、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整县荒山绿化、全面推进地边地埂林业经济与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有机结合,以求大面积控制水土流失;二是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是一项社会性工程,与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把以粮食换林草同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吸取“年年造林不见林”的教训,让广大农牧民通过栽树种草得到实惠。这就要求落实好“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扶持政策,坚持谁种谁有,谁管护谁受益。通过承包、拍卖、转让、租赁、分户经营等方式,把林草的权益落实到个人。农牧民种植有了积极性,管护有责任心,树木才能真正栽下去,林草才能真正长起来。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利用退耕还林还草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牧民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等,不断拓宽经济收入门路,真正实现绿一方国土、富一方群众、带一县经济的目标。否则,不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生活问题,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就难以巩固,就很有可能出现反弹;三是要注重工程实施质量和还林还草效益。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无论是造林也好,种草也好,核心是保证成活率和保存率,这一条在于旱半干旱区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先行试点,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推广。同时要抓紧种苗基地建设,培育和选调适宜当地区域特点的优良种苗,并加强技术指导和树木管理,提高退耕还林还草效益;四是建设与管护相结合。要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造林绿化,生态治理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砍林木、毁林毁草、乱垦荒地、超载放牧的行为,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第四,要重视草原生态研究,加强草原生态建设。为了防止甘肃草原生态环境的继续恶化,应切实做到:一是引导农牧民改变重农轻草的传统观念,确立以草为本的思想,树立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意识。长期以来,广大牧区基本上重牧轻草,牧民用草不养草,只索取不投入,只使用不管护。致使草场退化,草原利用率低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草原建设重要性的宣传,启发群众认识到草原是草地畜牧业发展的基础,是牧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条件,增强他们爱护草原、建设草原的自觉性;二是控制载畜量,实行以草定畜。导致甘肃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首要因素是草原超载。为此,必须实行以草定畜。首先要根据承包草场的数量、质量和产草量,严格核定载畜限额,对载畜限额发卡建档,使草场管理使用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轨道。其次要强化约束机制和奖罚制度。实行有多少草,养多少畜,承担多少义务。牧畜超载部分要限期出栏,逾期不出栏的按规定收取过牧费等。三是推行草场有偿使用制度。在明确草场权属后,承认牧民对草场所有权按牧民承包草场的数量和质量,交纳一定比例的草场使用费,作为村级集体资金用于草原建设,可作为解决牧区人畜饮水、灭鼠等一家一户不能办或办不了的问题;四是加强草原生态环境研究的系统化、科学化,组织科研人员深入了解草原生态功能,寻找维护草原生态的特殊规律和方法,变被动应付为能动地支配,遏制草原退化趋势;五要加大草原建设方面的投资力度,重视科技兴草,发展人工草地,推广优良牧草和草地保护改良技术,灭除毒杂草,要加强水源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草地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和草原科技服务体系,改善和促进优良牧草生长。
第五,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小流域作为一个自然的汇流、集水单元,便于将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协调利用,利于区域化整体治理和开发,从而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因此,要将退耕还林还草与小流域治理有机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一山一沟综合治理,山、水、林、田、路配套,把封山育林、四荒地拍卖、租赁承包治理和修梯田、种果树、兴林牧等联系起来,提高水土资源综合效益。通过按小流域对位配置水土保持措施,可以节流拦蓄,分区利用,合理调节分配径流,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从而形成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的基本条件。干旱是造成生态恶化的主要因素,在种草种树、涵养水源的同时,还要推广节水农业。干旱山区要继续加紧实施集雨节灌工程,解决好贫困山区少数民族群众的人畜饮水;各灌区要下决心解决大水漫灌的问题,积极推广滴灌、喷灌、渗灌等新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蓄、引、提并举,大中小结合,“三水齐抓”,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引水治沙,营林治荒,有效扩大灌溉面积。
第六,继续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减轻人口对生态的压力。近年来民族地区人口增长过快,加重了生态环境建设的负荷。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三为主”方针,加强民族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微观管理,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各级服务网络,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要加强民族地区流动人口的管理,不断提高环孕情服务率和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民族地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