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西部地区大开发的切入点。为此,必须坚决实行“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措施。这些措施是贯彻中央关于植树造林、绿化荒漠和荒山荒地方针的具体化,也是一些地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现在全国粮食供应充裕、库存多,是以粮食换林草的极好机遇,我们要紧紧抓住而不能错过这个难得的机遇。并且还指出,对造林种草所需苗木、种子和用工,国家给予适当补贴。对退耕并达到造林要求的农户的口粮在一定年限内由国家采取以粮代赈、无偿提供的办法解决,以调动农户退田还林的积极性。显然,这就从政策和资金上为少数民族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保证、创造了机遇。为此建议:
第一,加强宣传,增强民众的生态环境意识。种草种树、绿化荒山是改善生态环境、利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各级政府要紧密结合当前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西部大开发的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活动,大张旗鼓地向广大少数民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退耕还林、封山绿化的必要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危害性,使各族人民真正明白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存条件,种草种树就是改善自己生活环境的道理,进一步启发群众认识到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也是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措施,通过实行退耕还林,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办法,无偿供应粮食,鼓励植树种草,既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又可以很快解决温饱问题。唤起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种草种树的意识和自觉性,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和退耕还林还草、绿化荒山荒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第二,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从源头上保护森林资源。全省民族地区各州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决定,结合各林区实际研究制定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及时把林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现有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上。要制定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对重点防护林区需要封山的坚决封住。要突出育林工作,制定人工造林、低产林改造、抚育和工程管理办法,要坚持科技兴林,把优良种苗的引进、培育、繁殖、推广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同时要广泛引进林业新技术,在良种、苗木培育、丰产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各个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和项目论证,帮助各林区保质保量完成生态公益林的计划任务,栽植一片、成活一片、保存一片,努力培育和营造森林后备资源。林区各乡(镇)应按照规划认真搞好工程造林、薪炭林和经济林建设,林区、林缘地区要大力倡导节能改灶,大力倡导民宅建筑用新材料,减少木材消耗,减轻对植被的樵采压力。要妥善解决好天然林禁伐后出现的问题,在群众思想上解决好森林是天生的、无主的“原始认识”,在干部职工思想上解决好森林是国家的、与己无关的“对立认识”,以及解决好群众穷、砍几棵树也无妨的“官位认识”,采取稳步推进和强有力的措施,妥善解决森工企业转产、职工分流安置等工作;要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财源建设,弥补禁伐后减少的财政收入;要引导群众走多种经营的发展路子,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同时,为保证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快制定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单行法规,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和护林组织建设,完善地企护林联防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类毁林违法行为。通过对盗伐偷运林木、顶风作案的不法分子的依法严惩,对防火期进入林区放火烧荒等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查处,为顺利实施天然保护工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三,认真落实退耕还林还草措施,恢复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a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从根本上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而采取的战略性措施,对民族地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必须充分利用国家以粮换林的优惠政策,妥善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的关系,在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发动群众、兑现政策的基础上,本着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全省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对所有宜林宜草的荒山荒坡,包括已开垦的25度以上的耕地,逐步实行退耕还林还草,不断扩大还林还草规划,科学确定工程实施范围。甘肃地形复杂,地貌多样,条件各异,各民族生产基础不一。各级政府一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必须把宜林地、宜草地标准搞清楚,把实施区域搞清楚,要突出地域特点,不能搞一刀切。如在西部地区,要紧紧围绕荒漠化治理,在切实保护林草植被的基础上,坚持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以综合治理为主,控制林草植被挖采。在绿洲外围流沙区封沙封滩育林育草,扩大天然植被面积;在绿洲边缘营造固沙林和林带;在绿洲内部营造农田林网,建立带、片、网经济型的综合防护体系;在半农半牧区建设基本牧场和防护林,以利用森林的生态效益,削弱牧场沙化进程,大力推广封沙封滩育林育草,通过人工改良,增强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