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度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主要以实现规模效益为主。它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方面,家庭经营,农户内部调解。这就是在家庭经营基础上,首先是农户自我遏制,同时通过农户与农户互相协调扩大地块规模。实现这种规模经营有以下四条对策:一是新增人口不分包土地,在非农业安排,即从农业以外开辟就业门路;二是丧嫁减少人口不扣地,以增强耕地的稳定性。以上两条对策就是当前提倡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三是分家不分地,就是兄弟、父子分家的农户提倡“单嗣继承”,即家庭规模可以分小,但土地不再分割,由兄弟中有经营能力的人一人继承,其余在外就业;四是鼓励农户之间协商互换,即按自愿互利原则,在农户与农户之间提倡土地肥瘦、交通远近的协商互换。等价互惠,化零为整,促使交通远近、土地肥瘦趋向一致,以利耕作管理,改变零星分散状态。此外,对于农转非等收回的耕地,耕地所有者应集中有偿承包,不再平均到户。
第二个方面是联合经营。即不改变原来承包关系,实行作物统一种植管理,主要有三种联合形式:一是地块联合,即邻近地块可以联合经营;二是畈片联合;三是农户联合,根据自愿的原则由一定数量的农户协商联合经营。以上三种联合经营形式可以跨越社区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扩大联合经营规模。
第三个方面是集中经营。通过使用权的有偿流转,促使土地相对集中,发展规模经营。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两田制,即把承包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两部分,使耕地承包的福利职能与效益职能相互分离,也可以把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实行的自留地作为口粮田,其余作为责任田。口粮田人人有份、分户经营,责任田相对集中,承包给善经营会管理的种田能手耕种;二是发展种植大户或家庭农场,通过使用权的转包和转让,促使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三是集中经营。在农村商品经济发达,从事二、三产业农民深感土地经营成为累赘的地方,耕地由集体组织专业队经营;四是合作经营,即把承包地作为股产入股,成立较大的土地经营股份实体,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作为股东参与土地经营管理。
(3)土地有偿使用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关系。土地有偿使用和适度规模经营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体。土地有偿使用促使土地合理流动,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经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当中又包含着土地的有偿使用。
三、改建土地制度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不论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还是经营方式的转换,都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农村经济文化上的东西差异、沿海内陆差异、平原山区差异的客观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机动灵活,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一要坚持够条件方实行的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条件是二三产业比较发达,60%以上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农民收入60%以上来自非农生产和经营,其它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地区可暂缓实行;二要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稳妥而有效的进行;三在实现形式上可采取多样化的方式,根据各地实际灵活使用;四要在规模经营中坚决杜绝追求经营规模越大越好的极端形式主义,应根据当地劳动力转移的程度,经营者的能力、生产服务条件和水平来确定;五要力戒在土地有偿使用上把耕地作为商品变相买卖的行为,加大土地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景泰县一条山镇党委
省委党校第3期乡镇党委书记进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