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财政负责管理财政三项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乡自筹资金),而农业部规定乡统筹资金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这种多头管理,导致了资金分散,难以形成规模。
六对矛盾:
(一)有限财力和无限责任的矛盾。目前县乡财政在可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财政担负的支出责任无限扩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财政承担的法定负担加重,各项法定支出如教育、农业、科技、计划生育等等都要求保持一定增长比例。这种支出的定比增长与县乡财政收入特别是可用财力的不定性增长,常常形成巨大反差,使县乡财政难以平衡各方面利益。二是财政供养的范围在增加,如社会机构、粮食行政经费都在要求纳入财政预算。三是财政兜底的领域在拓展,如下岗职工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等均要财政承担。四是财政配套项目在蔓延,农业综合开发粮食自给工程、九年义务教育、生态建设工程等等都要求财政落实配套资金。
(二)弹性税源和刚性任务的矛盾。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经济的发展速度有升有降,尤其是经济基础薄弱的县区经济起伏更为明显,这种经济发展的弹性和不定性决定财政收入任务要因时因地因情而变,尽可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唯有如此,税收才会促进经济发展,经济税收才有可能实现良性循环。而现在,财政收入任务却是只能增不能减,刚性有余弹性不足,大部分地方税收计划高于税源,要完成任务不得不硬分硬压,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加剧了征纳双方的矛盾。处在征收第一线的乡镇政府在税源匮乏、征收难度大的情况下,为保证任务完成不得不依托税务部门四处挖税买税,而一般情况下挖税成本都比较高。首先要给外地纳税户好处;其次要给税务部门一定的分成。到最后乡镇实际所得税款最多也只有6—7成,而在总收入中却必须按税票核算体现为10成收入,无疑最少有三成成为泡沫。买税也类于此,税务部门的稽查收入可入库到甲乡,也可人库到乙乡,这对于收入完成难度较大的乡镇诱惑力极大,税务部门当然要以“分成”定投向了。
(三)产值高增长与税收低增长的矛盾。近年来绝大多数县区工农业产值、国内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都显现了强劲的增长态势,但税收增长却相对逊色。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高利税的产业产品发展不够;二是浮夸、虚报,导致产业中的“水分”过多;三是征管力度不够,漏洞较大,流失严重。
(四)“预算内”不足与“预算外”膨胀的矛盾。近几年来,特别是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以来,虽然预算外资金管理有所加强,但由于缺乏治本措施,大量资金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纳不进预算管理轨道,特别是县乡两级,直接执收、执罚的部门多、项目广。受部门利益驱动,千方百计逃避财政监管,不仅助长了违规违纪、超标超编,也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而且造成了收入分配秩序的紊乱。与此同时,预算内却捉襟见肘,常常处于入不敷出的局面,严重制约了县乡财政的调控能力。
(五)财力向上集中与支出向下转移的矛盾。县乡财政上交的份额不断增大,而各项调资增支政策只给政策不给钱,要求地方财政自行承担和补偿,致使县乡财政处于保证了上交,就兑现了政策,但保证不了平衡的窘境。特别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集中了相当一部分原属地方政府的财力,兑现了政策增加了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与此同时省级和地级辖区也对所属县区集中财力,处于基层的县乡财政成为层层集中财力的对象,财政实力大大削弱。
(六)吃饭难保与建设要搞的矛盾。当前县乡财政出现的困难,从根本上说,除了支出规模过大,增长过快以外,发展不够是主要原因。要改善收支矛盾,增强财政实力,实现财政状况明显好转,根本途径还是要依靠发展生产培植财源。当然,当前的县乡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尤其是落后地区为了保吃饭不得不挪用各种专款,并且随着政策不断出台,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连吃饭也难以保证,使财政陷入越吃越无力搞发展,越不发展越没饭吃的恶性循环。
三、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对策措施
为进一步搞好县乡财政工作,逐步解决县乡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壮大县乡财政实力,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在今后财政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点:
(一)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中心,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加强财源建设是发展区域经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壮大财政实力的根本途径。要在“经济发展看效益、效益大小看贡献、贡献大小看税收”方面达到共识,真正把经济发展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在培植财源方面,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三高’,农业发展,尤其要加快高税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特产税,要作为工商业基础薄弱地区摆脱财政困境的优先出路。优先发展高税农业特产品,不仅可以提高农民收入,也是摆脱山区乡镇财政困难的根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