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集而不专——把握原则控放自如
现代管理主张“把监工赶出权力层”的说法,就是对专权与放权关系的精辟概括。每一位有志于管理革命的管理者,应当谨记这种说法的意义。许多事实证明,集权如掌握不好,很容易引起下属的反感,甚至会将整个事情引向极不理想的方向。所以,管理者集权,要掌握集权和放权的良好运用:集权过分,下属会认为你过于专制,不近人情,从而产生逆反心理,不愿干出成绩;过分放任,会使你显得软弱,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从而对你的命令或指示置若罔闻。所以,作为管理者一定要把握好原则问题。总的来说,要做到集权而不专权,应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民主原则
民主原则,就是指管理者在集权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听取下属的看法,发挥集权领导作用,实现民主决策。民主原则是管理者在工作中处理与下属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管理者要遵循民主原则,首先要有民主意识。贯彻民主原则的基础和前提是民主意识,较好的民主对管理者遵循民主原则会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管理者要遵循民主原则,就要有平等意识。管理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该把下属视为朋友,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不摆架子,不打官腔,充分尊重下属的权利,在管理者与下属之间建立一种互相了解,互相帮助的新型的关系,把下属对自己的服从性和自觉性结合起来。
依法原则
依法原则,就是指管理者要在法律、制度、政策规定的范围之内,正确地运用权力。法,它是法律、法令、制度、规定的总称。
管理者注重法制,就是要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严格依照法律和制度来进行管理。任何管理都是对一个单位的管理,都是对一个群体的管理。管理就需要法,若离开了法,单位本身也就难以存在,群体就难免解体。管理一个国家需要有国法,管理一个单位也需要有规章制度。一个群体只有在一定的规则之内行动,才能保单位的完整性、稳定性、正常性,和谐性。既然法是一个系统存在和发展的保证、正常运转的规则,那么作为掌握一定权力的管理者,在行使权力中,首先就要注重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遵循国家的法律、政策的同时,对本单位需要规范的问题用明文规定出来,明确允许怎么做,不允许怎么做,作为规章制度,用以约束下属和自己,也作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
遵循依法原则,还要求领导者要依法用权。领导者职位有高低,权力有大小,但是无论职位多高,权有多大,都必须受法律制度的约束,都必须在法律、制度、政策规定范围之内行使权力。
廉洁原则
廉洁原则,就是指领导者在运用权力时,要奉公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运用权力更好地为员工和企业服务。
权力是为了完成各种不同职能而被赋予的,它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工具。凡是掌握一定权力的管理者都有圆满、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责任与权力是相伴而生的。
坚持廉洁原则,不以权谋私,不是一个深奥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重在行动、贵在自觉。评价一个管理者是否廉洁,不是看他定了多少条措施,做过多少次声明,而是看他在行使权力中做得如何。一个管理者只有排除个人主义、私心杂念,不打自己的“小算盘”,才能坚持廉洁原则。
坚持廉洁原则,就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领导者的思想道德状况制约着权力的使用。领导者集权时,其思想和行为都应遵循道德规范和准则,这就是职业道德。
总之,权力是一种管理力量,权力的运用是有法度的,而不能是领导者个人欲望的自我膨胀。因此一个高明的管理者,首先要明白这一点:自己的工作是管理,而不是专制;也就是说,领导者不是监工,因为监工是专权的化身。把自己当做监工,往往大权独揽,把所有的下属都看成是为自己服务的。这样的领导者,永远不懂“攻心为上,攻城为下”的道理,或者说,监工式的管理已经与现代“人性化管理”的思想相去甚远。也许监工式的管理一时有用,但不可能时时有用。牢记这一点,人性化的管理会对用人方式带来益处,至少不会招致下属的心理抗拒,容易使双方形成平等、融洽的人际关系,从而创造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
人际关系理论认为:生产效率的高低,组织目标的实现与否,主要取决于组织成员的士气与态度,而高昂的士气和积极乐观的态度是通过“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来实现的。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时代,人们的温饱问题得以解决,生理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更多地追求高层次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管理者管人必须关注下属的主观感受和愿望,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管理工作都应以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必须体现以人为本。
集权和放权是一个领导的工作方法和态度问题,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