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瓦尔登湖> 第12章 更高的法则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2章 更高的法则(1 / 4)

我提着钓到的鱼,拖着鱼竿,穿过森林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时天已经很黑,我看到有只土拨鼠鬼鬼祟祟地从小路上溜过,突然产生了某种古怪而野蛮的快感,特别想要抓住并生吃了它;这倒不是因为我肚子饿,而是由于它代表着野性。然而,在临湖而居的日子里,我曾有一两次不由自主地走进森林,像饥饿的猎犬般来回搜索,怀着奇怪的心情,试图寻找某些可以填腹的猎物,任何兽肉对我来说都是可以下咽的。各种最野性的景象变得难以形容地熟悉。我当时发现,现在也有发现,自己内心有两种本能:其一是想要过上崇高的生活,也就是所谓灵性的生活,这是大多数人都有的本能;其二是渴望体验原始而野蛮的生活;对这两种本能,我是一视同仁的。我既热爱善良的人性,也热爱野蛮的兽性。时至今日,我依然喜欢具备野性和冒险性的垂钓。有时候我喜欢过着低级的生活,像野兽般去过日子。大概是因为我非常年轻的时候经常去钓鱼打猎,从而很了解大自然的缘故吧。要不是这两种活动早早地将野外的风景介绍给我们,让我们得以置身其中,在那样的年纪,我们对大自然应该是所知无多的。渔夫、猎人、樵子等生活在原野上和森林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他们在劳动之余对大自然的观察,要比哲学家甚或诗人更为可靠,因为后者的观察往往带着先入之见。大自然并不惮于将其自身呈现给他们。游客到了草原自然成为猎人,到了密苏里河 745与哥伦比亚河 746上游便学会设陷阱捕兽,到了有着许多瀑布的圣玛丽河 747则变成渔夫。但如果一个人只是游客,那么他学到的知识是二手的、残缺的,并不足以成为权威。最令我们感兴趣的,是那些渔夫、猎人、樵子通过实践而获得或者天生就掌握的知识,因为只有那才是真正的人文知识,或者说是对人类经验的真实记载。

有人曾经宣称,我们扬基人的娱乐活动非常少,因为我们没有许多公众假期,男人和男孩也不像英国人热衷于参加各种体育运动;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在我们这个地方,诸如打猎、垂钓之类更为原始和孤独的娱乐活动尚未让位给体育运动。就拿和我同时代的新英格兰男孩来说,在十岁到十四岁的时候,几乎每个人肩膀上都曾扛过鸟枪;他们渔猎的地方并不像英国贵族的猎场那么狭小,而是非常宽广,甚至比野蛮人的活动地盘还要大得多。所以他们不常到公共场所活动是不足为奇的。但如今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倒不是由于人口有所增加,而是由于猎物迅速减少,因为现在喜欢打猎的人也许反倒成为被猎取的禽兽最好的朋友,动物保护协会当然更是如此。

此外,在湖边生活时,我偶尔也会吃鱼,以便改善伙食。其实我之捕鱼,和第一个渔夫相同,都是出于生活所需。我或许会用各种人道主义的理由来反对捕鱼,但那统统是很虚伪的,更多的是从我的哲学出发,和我的感受无关。现在我只谈捕鱼,因为我对打鸟的感觉早就有所改变,搬到森林里生活之前便已经把枪卖掉。倒不是说我的恻隐之心比别人少,而是我压根就没有什么感觉。我既不可怜鱼,也不怜悯蚯蚓。这纯粹是习惯。至于打鸟,在我没把枪卖掉之前那年,我给自己找的借口是我正在钻研鸟类学,所以只打没见过的或者稀有的鸟。但是坦白说,现在我认为要研究鸟类,有比这更好的方法。那种方法就是在近处观察飞鸟的习性,哪怕只是为了这个原因,我也愿意放弃猎枪。然而尽管有许多人从人道的立场来反对渔猎,我还是觉得它们很有价值,是其他体育运动无法取代的;朋友们有时会忧心忡忡地问我,到底该不该让他们的孩子去打猎,我的回答总是肯定的,因为我记得打猎是我受过最好的教育,让他们成为猎人吧,尽管起初他们只能是玩玩而已,最后未必能够成为厉害的猎人,这样他们将来反而不会在这片或者其他旷野上滥杀无辜,不会以同类为渔猎的对象。所以我是很赞同乔叟 748笔下那个修女的看法的,那个修女

“未曾听到毛发被拔光的母鸡抱怨打猎者并不是正人君子”。 749

在个人或者人类历史的某个阶段,猎人被尊为“最好的人”,阿尔冈金人 750就是这么称呼猎人的。从未开过枪的男孩实在是可怜;他所受的教育有很大的缺陷不说,也不见得比其他孩子更加仁慈。有人问我对那些热衷于打猎的少年有何看法,我也是这么回答的,我相信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们很快就会厌倦打猎。度过不懂思考的童年之后,没有人会残忍地杀害任何动物,因为动物和他一样,也有生存的权利。野兔陷入绝境时,哭起来特别像小孩。我要提醒各位当母亲的,我的恻隐之心,是不仅限于以人类为对象的。

年轻人往往通过渔猎而认识森林,以及他自己最为原始的本性。起初他是作为猎人或者渔夫到那里去的,到最后,如果内心渴望过上更美好的生活,他将会树立起正确的目标,比如说争取成为一名诗人或者博物学家,从而丢下他的鸟枪和鱼竿。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大多数人仍然而且将永远是冒失的毛头小伙子。在有些国家,牧师打猎并非常见的景象。这种人也许是优秀的牧羊犬,但绝对不是善良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