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人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对三寸金莲进行了正反两方面的评价:其累维何?因脚小而难行,动必扶墙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脚小而致秽,令人掩鼻攒眉,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昔有人谓予日:“宜兴周相国,以千金购一丽人,名为‘抱小姐’,因其脚小之至,寸步难移,每行必须人抱,是以得名。”予日:“果若是,则一泥塑美人而已矣,数钱可买,奚事千金?”造物生人以足,欲其行也。昔形容女子娉婷者,非日“步步生金莲”,即日“行行如玉立”皆谓其脚小能行,又复行而入画,是以可珍可宝,如其小而不行,则与刖足者何异?此小脚之累之不可有也:予遍游四方,见足最小而无累,与最小而得用者,莫过于秦之兰州,晋之大同。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又能步履如飞,男子有时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袜而抚摩之,犹觉刚柔相半;即有柔若无骨者,然偶见则易,频遇则难,至大同名妓,则强半皆若是也。与之同榻者,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向在都门,以此语人,人多不信:一日席间拥二妓,一晋一燕,皆无丽色,而足则甚小,予请不信者即而验之,果觉晋胜于燕,大有刚柔之别。座客无不翻然,而罚不信者以金谷酒数,此言小脚之用之不可无也。噫!岂其妻必齐之姜?就地取材,但不失立言之大意而已矣。
(二)缠足的流行
缠足本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但经过上下互动,最后终于达成共识,一致认为缠足光荣。原因何在呢,说穿了都是老百姓的虚荣心在作怪。
缠足最初流行于上层社会,这不是偶然的,因为缠足后凡事都要有人代劳,还需时时有人搀扶。且裹脚时间并非一年半载,而是长达数年甚至一生。这样一来,只有名门闺秀才有条件享此“殊荣”,缠足一度成了财富、权势、地位、阶级的象征:
民间总是跟着上层走的,人家有的自己没有,明显没有面子。要想捞回面子,说什么也得缠足。只不过不要缠那么小,不耽误生产劳动即可。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以前是从缠不缠足上分出高低贵贱,后来就演变成从缠足大小上分出身份不同。这一来老百姓算是没招了,毕竟妇女还要从事体力劳动,为了面子缠的不能干活,这代价有点大。好在中国一直有树典型的传统,为了满足虚荣心又不至于造成沉重负担,他们就在众多的女儿中选出一个最优秀的来,能缠多小就缠多小。这样,尽管不能实现普遍缠小,但树个典型总是不成问题的,于是缠小脚的女儿就获得了亲戚朋友的特别尊重,从而整个家族都感到无上光荣。
缠不缠足或者脚大脚小,不只是面子的问题。随着缠足观念的深入人心,脚的大小竟成了姑娘找婆家重点考察对象。如果脚的大小不符合男方要求,一切免谈,符合后才能测八字送聘礼。出嫁时,还得经过人民群众的验证。比如新娘上轿前,要提一下裙子,让吹鼓手看见小脚,吹鼓手就吹得又响又亮。待她下轿又要看脚,这时全村人都跑来看新娘子,其中脚的大小是主要内容,因为脸是不让看的。
当然了,有些经济状况不好的男子,可能不会强求对方脚的大小,大脚女子也有嫁出去的机会,关键是嫁的好不好。脚小了,嫁好男人;脚大了,只能退而求其次。河南安阳的歌谣说:“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在山东流传有类似的谚语:“缠小脚嫁秀才,吃白馍就肉菜;缠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浙江余姚歌谣中则说:“一个大脚嫂,抬来抬去没人要。”四川歌谣说的更透彻:“做人莫做大脚婆,吃糠咽菜当马骡,家人嫌我脚儿阔,丈夫叫我大脚鹅,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裹被各睡各”
结婚后,妇女的金莲就成了丈夫的把玩对象.性活动中揉搓、咀嚼、舔弄、吮吸“金莲”小脚是必需的实践过程,甚至要在“金莲”上留下齿印,否则便无法获得性满足。
由于把玩小脚成了性内容的一部分,“三寸金莲”也被视为女性身体的隐秘部分。因此女性对于一双金莲爱护备至,决不让外人看到。有记载说,当时妇女洗足,“日间则掩蔽房门,夜间不喜燃灯”。女子裹足,除了丈夫、情人以外,是不会让异性看到的。甚至有更害羞的,缠裹情形连丈夫也不让看到。古代仕女画的形象也清楚地反映出这一现象,画中美女,都是罗裙及地,不见双钩的。但越是隐秘,越会引发他人的好奇心,偶一不慎,鞋履就会被人窃走,就像今天的一些恋阴癖者偷走姑娘的裤头、胸罩一样。那时候男人们所做的春梦,梦见的往往以女人的小脚居多。更有男性中的窥淫癖者,对他们来说,如果偷窥不到女人的小脚,窥视就没有任何意义。
尽管如此,小脚毕竟与生殖器有所不同。这是后天努力取得的结果,就同相貌一样,如果不给外人看到,就难以满足她们的虚荣心理。因而,缠足妇女的心理是双重的。她们不好意思让别人看到,但又非常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脚有多么小。所以难免有“脱了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