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中获得更多税收,从而可以给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补贴。不过,这种聚宝盆的设想是荒诞的,并没有实证证据表明对利润征税会增加用于补贴低收入者的财政收入。而且从理论上讲,利润税如果超过国民产值和国民收入的某个限,最终会降低未来的生产率,超过补贴工资的正面效应,还会减少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因此,即便从罗尔斯的工资观出发,我们也不能认为对创新利润征税是正义的。
更重要的是,我们还不清楚在目前的假设条件下(所有人都赞同亚里士多德的美好生活观)是否所有的税收收入都必须用于就业补贴,以提高最弱势的参与者的工资水平。他们有可能愿意把税收收入用于提升经济活力,而非补贴就业。即便最弱势群体只关心自己的工资水平,也可以通过某些政府项目实实在在地增加低收入者的就业岗位,在提升最低工资率方面,这可能比就业补贴更有效,其中包括消除严重影响效率或活力的障碍的政府项目。但不幸的是,最弱势群体被马克思视为所谓的“**********”的一部分,他对这个群体没有什么研究兴趣。普通人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敬业,并不排斥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机遇,而最弱势群体则有所不同。这种观点使受罗尔斯影响的经济政策制定者认为,最弱势群体只关心工资。包括待遇最低的人在内的工人如果除工资外还关心其他问题,那他们(在假想的原始状态或者现实的投票中)可能不会选择让政府把所有税收都用于补贴自己。他们可能有兴趣支持能发挥自己想象力的政府项目。如果因为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消除了去年出现的影响效率和活力的所有障碍,并把剩余的全部资金都用于就业补贴,就说罗尔斯的正义得到了完全实现,这种设想未免过于狭隘。
除了通过财政手段对人们的天赋和能力已经形成后的生活愿景进行干预外,还有其他涉及经济正义的议题。一个传统议题是对社会环境不利的儿童的早期教育的干预,这是经济学家詹姆斯·赫克曼(James Heckman)的研究课题。现代经济中的正义要求政府采取行动,改善某些人在早期教育中所处的不利地位,以免他们在参与未来的平等创新竞争中受制于能力不足。政府如果把国民收入的5%用来给弱势群体涨工资,却一分钱也不补贴工资预期前景不佳的人,那也会显得非常荒唐。虽然大多数公民知道自己的孩子正在健康成长甚至超过平均水平,但他们还是能设身处地地从罗尔斯的原始状态出发,想出一个公平的办法,保证最弱势儿童的成长提升到符合正义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