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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改革中的辽东(1 / 2)

公审在鞍山城外的刑场举行。

三个犯人被押上来时,围观的上千百姓鸦雀无声。

主审官没有急着宣判,而是先让证人——那些死伤者的家属——上台说话。

一个老妇人哭着说:“我儿子才十九…说好了下个月娶亲…你们这些天杀的…”

一个满人矿工也上来了,他的弟弟在爆炸中受伤:“我弟弟跟你们有什么仇?他就是为了混口饭吃”

三个犯人低着头,有人开始发抖。

主审官最后说:“你们自称是反清复明,可你们害的是谁?是那些和你们一样的穷苦人!兴国军来了,给你们地种,给你们工做,给你们饭吃。你们就这么报答?”

他拿起判决书:“按《兴国军暂行刑律》,蓄意破坏生产,致人死亡者,斩立决。立即执行!”

铳声响起时,有人叫好,有人叹息。

但这场公审达到了赵子龙想要的效果——让所有人明白,不管什么理由,害人性命就要偿命;也明白,兴国军的法令,对谁都一样。

四月十五,兴国军颁布了《辽东暂行刑律》。

这部律法很简单,只有三十二条,但条条都透着新政权的气息。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盗窃者偿。

凡犯罪者,不论满汉,同罪同罚。

罪不至死者,视情节判劳役,劳役期间表现良好可减刑。

劳役场所设学堂,囚犯可学习手艺,刑满后可凭手艺谋生。

律法颁布的同时,第一座“劳改矿场”在本溪建成。

这不是普通的矿场,而是半监狱半工坊的地方。

囚犯在这里劳动,但也学习识字、算数、手艺。

刑期满了,通过考核,可以拿到“新生证”,成为正式居民。

第一批送进去的,除了那几个爆炸案从犯,还有一批旧政权留下的恶吏、趁乱抢劫的匪徒、以及一些情节较轻的清军俘虏。

马三也在这里——他作为清军士卒及参与斗殴,被判了三个月的劳役。

马三被分到铁矿的碎矿车间。

每天工作四个时辰,学习两个时辰。

学习的内容包括汉话、简单的算数,还有铁矿知识。

教汉话的是个老秀才,姓周。

第一次上课,周先生问:“你们知道为什么让你们学汉话吗?”

没人回答。

“因为要在这片土地活下去,就得懂这里的语言。”

周先生说,“不光你们学汉话,汉人也该学满话、蒙话。但饭要一口一口吃,先学汉话。”

马三学得很吃力。

他都四十岁了,从小在马背上长大,字认识不到十个。

但周先生很有耐心,一个字一个字地教。

除了学习,劳改场还实行“积分制”。

劳动好、学习好、守纪律,可以积分。

积分够了,可以减刑,可以换更好的伙食,甚至可以让家人来探视。

马三的妻子和儿子还住在城里。

儿子十二岁,进了学堂;妻子在纺织工坊做工。

每个月他们可以来探视一次。

第一次探视,儿子说:“爹,我考试得了第三名,先生奖了一支笔。”

马三摸着儿子的头,哭了。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孩子能读书识字。

三个月劳役期满,马三通过了考核。他不仅学会了五百个汉字,还掌握了碎矿机的操作和简单维修。

出狱那天,劳改场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拿“新生证”离开,自谋生路;二是留在矿场,转为正式工人,工钱比普通工人低两成,但干满一年后持平。

马三选了第二条。

“为什么?”

场长问。

“这里这里把我当人看。”

马三说得很慢,但很认真,“我想留在这里。”

新政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

五月初三,柳秀娘遭遇了一次暗杀。

那天他正在鞍山视察新建的炼铁工坊,突然从围观人群中冲出三人,手持利刃直扑而来。

卫队反应迅速,当场击杀两人,活捉一人。

活捉的那人咬碎了藏在牙里的毒药,但被及时救下。

严刑拷打后,他招了:是盛京派来的死士,目的就是刺杀兴国军官员,制造混乱。

更让人震惊的是,他们能混进来,是因为有内应——鞍山一个姓傅的商户,原是大清包衣出身,暗中与盛京联络,提供了柳秀娘的行踪。

贺一龙怒不可遏,同时后怕不已,这可是主公的女人,有什么三长两短,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他立即带兵要去抄了傅家。

“贺军长且慢。”

柳秀娘制止了他,“傅家上下几十口,不一定都知道。只抓主犯,其他人审查后若无牵连,放了。”

“大人!这…”

“主公说过,我们不是残暴的清廷,不搞连坐那套。”

柳秀娘淡淡道,“但傅家的所有财产都要没收,充作公费。另外,把这事公之于众,让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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