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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 / 2)

第79章番外

在楼雁眼里,女儿最开始是一个累赘,后来变成一个名词,总之不怎么正面。

她在外地打工的时候,最辛苦的那几年,还是要把工资打给她妈,因为她在替她养女儿。

虽然这么说,但她也没后悔离婚的时候把女儿要过来,她生的孩子当然是她带着。

她不是每一年过年都会回去,隔几年一回家,女儿的长相就要大变样。那卷毛她不是很喜欢,看着总让她想起前夫,只有眼睛看起来像她,总是藏起来看她,

楼雁每次给楼月带回来的新衣服,下一次回家就能在侄子侄女身上看到,孩子不养在自己身边就是这样,托别人照顾也应该缺一份底气。她想,以后还是带在自己身边吧。

中考后,楼月考了个好成绩,能上省会的重点高中,学校的电话都打到她这边了,楼雁想了想,也是时候带孩子过来了。这时候,弟弟一家倒是有些舍不得外甥女了,刚好他们的孩子长大了,成绩一般,楼月刚好能带一带。

楼雁强硬地想带回去。

她一个女人在外面,再带一个女儿,总归是不方便。他们都这么说。

于是楼雁宣布自己快要结婚了,对方家里也有个孩子,大家都有一个拖油瓶很方便。

楼月就这么过来了。

她和自己不熟,但是很听话,跑上跑下地在她面前卖乖。孩子总是天然地爱自己的母亲,楼雁知道她这样做是在“乞求"一种更温和的、符合定义的母爱。

但楼雁不是很熟练。

她的结婚对象是个修车店的老板,他们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了一段时间,对方是个踏实的人。

他们其实都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双方都不太在乎这件事,搭伙过日子嘛,差不多得了。

楼月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很快就适应了一家四口的生活。她和赵锡的儿子相处得很好,两个人只有最开始不对头,后面好得能穿一条裤子。

楼雁有时候能看出来,她在赵应东面前比在自己面前要放松。但其实也没有关系。

孩子高三的时候,她怀孕了,赵锡想领证。楼雁觉得,也是时候了,她心里其实很烦。后来孩子没了,这婚也没结成,她心里才舒了一口气。又碰上楼月上大学,她决定这次跟孩子一块走。有时候挺对不起赵锡的,他是个好人,但是楼雁感觉自己可能对好人过敏。楼月上大学的时候,她又去以前打工的地方了。她骗女儿自己又结婚了,她清楚,女儿这次不可能跟过来了。楼雁松了一口气,她还是一个人过着爽。

赵锡前二十年的偶像是陈浩南,后二十年是他自己。他少年时期叛逆,头顶有两个父亲。

亲爹看他不顺眼,动辄就是棍棒教育,大哥倒是能说几句好话,就是常常爱说些听着就很好笑的话。

他谁也不服。

总之这种不屑一顾的拽气在养了儿子之后就没了。赵应东总体上是个好孩子,很贴心,虽然也拽拽的,但是赵锡也是这个阶段走来的,勉强能理解儿子某些心思。

他自己获得的父爱比较拮据,在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儿子时,也有些不知所措的念头。

在儿子小的时候,他会想和他拜把子,年龄差二十的兄弟大有人在,但这种想法说出去,真的特别荒谬。

他能从小孩的脸上看到自己影子。

这张脸一辈又一辈拓印下来,虽然图纸有了毛边,但是核心没变。小儿子大孙子,他们父子俩占全了,但是都不怎么幸福。赵锡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对不起赵应东,但有时候又忍不住想,谁又对得起他呢?

反正努力努力,儿子长得和自己一般高,赵锡还是觉得很自豪的。岳立岩作为父亲、丈夫、儿子都不合格。

但他是个好人。

要满足所有人的期待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是选择满足离得远的那部分人。

对得起职业,就对不起家人。

岳立岩唯一后悔的就是草率地结婚,草率地生子,再草率地离婚。女儿长这么大,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头发居然和自己那么像。她很可爱,很聪明,蹲在地上玩手机,像一只猫,尾巴甩来甩去。岳立岩没养过猫,他只见过警犬。

上大学的时候,他又找过她一次。

不过那时候楼月觉得自己被妈妈抛弃了,对早已抛弃自己的爸爸也没什么好脸色,但是又很讲礼貌。

真可爱,他觉得自己不那么后悔了。

婚礼part

赵应东对婚礼的筹备仔细到了当天主持人话筒的颜色。他找人算过,那天的他的幸运色是粉色,楼月的幸运色是蓝色,所以他尽可能地把一切设计得和这两种颜色相配。

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楼月,楼月摆出一副深思熟虑的脸,最后深沉地说一-韩思雨的婚礼就很不错,可以借鉴一番。赵应东不悦,他觉得这么关键的时刻,如果还要复制别人的模板,那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他神经质到了极点。

最后,他终于敲定了一家勉强满足他需求的酒店,提供外景,就是价格比较贵。

他的仪式感很强,在楼月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只邀请了一些熟悉的朋友。婚礼的主持是范林,他大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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