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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1 / 2)

第113章番外三

“妙妙,快来帮我接一下!”

大下午的,陈秀兰就风风火火地来到了沈氏医馆,手里肩上全都大大小小的包装袋,里面装的不是衣服就是裙子,全是她按照沈妙的尺寸买的。把东西放在地上,陈秀兰也没把自己当外人,自顾自地找到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喝了起来。

看到她又给自己买了不少的衣服,沈妙不禁皱起了眉,“前天刚给我送了一兜衣服,今天又是一兜……我哪能穿这么多嘛。”“慢慢穿呗,反正衣服又放不坏。"陈秀兰淡淡然地回了一句。衣服上的价签还没撕掉,看到每一件都是大几百的价格,沈妙不禁暗自感叹了一句:有钱真好……

陈秀兰去南方打拼的这几年发财了。

一开始她只是打一些零工,毕竞她年龄大了干不了什么劳累的活儿,后来她在买彩票时中了五千块,便开始用这笔钱做起了服装生意。陈秀兰的审美在线,嘴巴又会说话,没两年就把店面做大了,还开了两三家的分店,听说她还想着聘请几个设计师,成立一个自己的品牌。当初沈妙和姚恒还担心,陈秀兰这个恋爱脑去了南方会不会再碰到渣男,会不会被骗得人财两空,没想到是他们太低估她了。曾经靠丈夫养着渴望爱情的金丝雀,如今俨然封心心锁爱,成了专注于事业的女强人,一个月将近六位数的收入,也超过了姚远一大截。陈秀兰在南方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每年只有过年的这两个月才会回来看看儿子,而除了姚恒之外,陈秀兰惦记的人也就只有沈妙了。一是因为愧疚,毕竟当年自己乱点鸳鸯谱,让沈妙和姚恒相处了好几个月;二是因为在她离开后,家里的亲戚各个对她指指点点,只有沈妙会偶尔跟她打长途电话,陪她聊天,宽慰她孤独的心。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觉得沈妙跟自己投缘,什么都能聊到一起去,即使当不成婆媳,当一对忘年的好姐妹也挺好。

“明天有事没?咱开车出去玩吧?"对着镜子,陈秀兰一边打理着刚烫的头发,一边对沈妙说道。

沈妙:“明天不行,这几天病人多,我还得留下坐诊。”“那就过几天吧,带上烧烤架再买条羊腿,咱仨去黄河边烧烤去~”陈秀兰过得真是潇洒啊,虽说之前的日子过得也不差,不过现在她的状态远要比当年肆意得多。

正说着,就听到门外传来"嗤啦"一声刹车声,当面包车停稳后,从车上下来了一个年龄二十四五的男人。

拉开后车门,男人拎着一袋米就要往医馆里抬。“停停停!”

沈妙还没开口呢,陈秀兰就三两步地走到门口拦住了他,“谁让你把东西送这儿了?我不是说了嘛,送到沈家。”

男人愣了一下,“这儿不就是沈家吗?”

陈秀兰有点被他蠢到了,嫌恶地翻了个白眼:“这是沈家的医馆,沈家在北关村呢。”

“哦哦。”

“算了,先进来歇会吧,"陈秀兰皱起的眉头稍稍舒展了一些,又说,“你也累了一上午了,进来喝口水。”

伸手理了理男人额前的刘海,陈秀兰脸上写满了宠溺。男人也贪恋着她手心的温度,像小狗一样主动地蹭了蹭。

男人是陈秀兰今年找的男朋友。

为什么说是今年的呢?因为陈秀兰每年带回来的男朋友都不一样。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其实这句话在女人的身上也同样适用,不过沈妙倒觉得陈秀兰也不算变坏,应该算是各取所需,因为她对她每一任带回来的小男朋友都挺好的。

有的给钱,有的安排工作,总之绝对在分开后不会在物质上亏待了他们。喝着陈秀兰倒的水,男人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对包装精美的耳钉递给她,“送给你。”

耳钉是银质的,指甲盖的大小被打造成了玫瑰的形状,中间部分的花蕊则是用黄金做的。

陈秀兰最喜欢的就是玫瑰,他买来玫瑰耳钉送她也算是投其所好。“好漂亮啊~"陈秀兰将耳钉拿起来看了看,“应该很贵吧。”男人只是笑笑,“不贵,也就几百而已,你喜欢就好。”陈秀兰点点头,将耳钉收在了手心里:“嗯,我很喜欢。”男人应该是喜欢陈秀兰的吧?

沈妙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从男人的眼睛里,她看到了那股娇羞,像极了当年姚恒给侯文涛送礼物那样,小心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心意送出去。他们的年龄差距少说有二十多岁,而且这男人的年龄比沈妙还要小几岁呢,即使男人跟陈秀兰在一起是为了钱、为了利,不过沈妙还是觉得他们之间应该多多少少是有些感情的。

趁着男人去卫生间的功夫,沈妙压低了声音问她道:“姐,我瞧这男孩对你挺好的,你呢?喜欢他吗?”

将手里的那副耳钉随意地丢进地上的购物袋里,陈秀兰幽幽地舒了一口气,同时翘起了二郎腿,“就那样吧,在一起连半年都没到,也没多喜欢。听陈秀兰说,是这个男人主动追得她,她才答应和他在一起的。不过陈秀兰都习惯了,毕竟每一个靠近她的男人大概率都是为了她的钱,所以只要对方长得顺眼,能逗自己开心,她就会欣然答应。或许这个跟之前的那些会有什么不同吧,但她并不在意。“对了,听说姓姚的身体不太好?"陈秀兰从桌子上抓起一把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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