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地主人均占地亩;浙江76个县再次,地主人均占地7.96亩;福建66个县又次,地主人均占地7.47亩;浙江东阳区8个村,地主人均占地仅3.918亩;福建古田、福州鼓山、沙县3县,地主人均占地更只有2.
从日本人当年在中国所做的一些农村调查资料当中,也不难了解到这种情况。上述赵冈对华北453个村和苏南11个村的统计资料,就来自于满铁。满铁的调查机构还对河南彰德县在村地主和不在村地主有过一个详细的调查。该调查显示,作为袁世凯的老家,他一度确曾拥有过数千亩土地,但早已在冯玉祥占领河南时被没收充公。其他大地主因战乱也不复存在。在彰德农村中,在村地主明显地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即一头是极少数拥有200亩以上土地的较大地主,一头是只有10亩左右土地的细小地主,大量的则是有着几十亩土地的小地主。而不在村地主,除极少数外,绝大多数都住在彰德县城10里范围内。他们所有土地多者三四十亩,少者二三十亩,甚或一二十亩。因为土地较少,因此他们中一些人往往会与佃户一同租佃更多的土地共同经营。[23]同样,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部冀东地区农村实态调查班当年对密云、平谷、遵化、玉田、临榆、乐亭6县25个村的调查也显示,那里的土地往往非常分散,大土地所有者极少,自耕农往往超过农户的一半以上,几乎很少有纯粹的地主。因为土地过少,一些农户既出租土地,又不得不自耕,[24]
类似的调查统计在其他地方也很多。在西南,吕平登曾在1930年代初期通过对四川省农村的深入研究,断定四川土地正日趋集中,军阀官僚正在形成一个拥有巨量土地的新兴的大地主阶级,旧的中小地主阶层及农民中间阶层之消失不可避免。[25]但将近20年后的1950年底,中共西南局有关机构对3000余住蓉地主的调查却显示,虽然确有占地成千上万亩的大地主,如刘文辉、刘文彩、刘湘、潘文华等,但占地500亩以上者其实只有120余户,能够占地上万亩者也只有20余户,最大量的还是中小地主。而且,3000余住蓉地主中只有将近四分之一占地在百亩以上,半数以上的地主占地都在100亩以下,将近200名地主占地仅在10亩上下,最少的还有占地仅0.6亩者。[26]
上述资料可以得到四川省相当多县乡农村调查报告的佐证。如川东江津区对7个县、一个区、285个村的调查,以250亩以上为大地主,85亩以上为中地主,以下为小地主做了一个统计,说明大地主所占地主户数比例为13%,中地主为31.3%,小地主为55.5%。合川县找不到250亩以上的大地主,因此它把占田85亩以上都算为大地主,45亩以上算为中地主,以下为小地主来统计,结果10个乡这样的大地主才仅为中地主为小地主为达县罗江乡几个村的调查,“解放前最大的地主占有田四十多亩,最小的地主占有田四亩多,一般的地主占有田地十多亩”。[28]广汉县调查,有地在30亩以上的地主100多户,但超过80亩者仅1户地主占地在20亩以下,有12户地主占地在20-30亩之间。[29]整个温江县调查,本县地主29650户,每户平均占有土地仅5.2
考虑到四川地主大家庭多,因此必须要考虑多数地主人均占有土地的程度。上述江津区7个县,特别是合川、达县、广汉和温江几个县平均每户地主占地的数字,如果进一步分解为人均数字,其结果可想而知。鉴于上述调查报告中没有地主人均占地情况,我们再看其他一些有此类数字的调查资料。
广汉连山乡的资料显示,那里的土地比较集中,地主人均占地达到24亩。绵竹西南乡的情况就差很多,地主人均占地仅6亩。雅安大兴乡地主人均占地亩。[31]灌县有25个乡地主人均占地41亩,另有5个乡地主人均占地仅8.乐山县6个典型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三到四亩。[33]蓬溪县附西乡8个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2.4亩;南充县龙门乡第十二保地主人均占地7.1亩。华阳县中兴乡第十四、五保地主人均占地2.17亩。荣经县双江乡地主人均占地1.8亩;南部县三合乡黄连村统计,地主人均占地仅1.
四川情况如此,其他不少地区也相差无几。广西8个分区13个县26个典型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亩。柳江县思贤乡思贤村地主人均占地百棚区百棚行政村地主人均占地5.广东龙川县莲塘乡地主人均占地5.33亩。鹤山县龙门乡地主人均占地3.02灵山县梓崇塘乡地主人均占地3.8亩。普宁县塘湖乡3个自然村地主人均占地1.4湖北南益阳县黄家仑乡地主人均占地5.4鄂城、监利、京山、石首、潜江、襄阳6个典型乡地主人均占地不到9亩。另有荆州、宜昌、大冶、孝感、郧阳、黄冈等7个专区12个县16个区27个村地主人均占地7.3汉川县6个乡地主人均占地4亩左右。黄陂方梅区14个行政村和鄂城县6个乡统计,地主人均占地不足安徽“皖南小地主特多”,当涂3亩以下出租户占亩以下出租户占到另据铜陵、芜湖等4县市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