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军已是第三个夜晚守候在这条十字路口了。根据他和刑警队同事们的分析,这一带是本区管辖范围内单位最多、平房宿舍较集中的地区之一,因而“夜狼”的魔爪还没有涉足过,因此很可能成为“夜狼”的下一个猎袭目标。
盛夏之夜,星空显得格外明净。白天的那种烦燥闷热,随着夜风一扫而去。圆盘似的明月将她的光辉洒向大地,增添了夜景的美丽。
罗小军守得这个位置,可以同时监视附近三四个道口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此时,罗小军看了看手机上的钟表,已是凌晨2点。现在正是人们熟睡的时候,也是“夜狼”出来觅食的时机。他瞥了一眼路北200米处的一片树荫,看不清那边的景物,但他深信他的队友小李就在那里,警惕地注视着着周边的动静。如果发现情况他们会相互支援、策应。
迎面吹来一股轻轻的凉风,使他觉得全身凉爽,不由地把天蓝色的体恤衫也撩了起来,借着凉风,将身上的臭汗也吹的一干二净;又从衣兜里取出一块糖,扒掉糖纸,扔进嘴里,靠在了公交车的站牌杆上慢慢地咀嚼着。
他不向其他侦察员靠抽烟来消耗时间,他长这么大从来不抽烟,而只是养成了爱吃糖的习惯。糖块在他口中被舌头翻卷着,一会向左一会向右,泛起甜甜的唾液,滋润着舌苔和味蕾,源源不断地流进喉管,进入肠胃。所有这些过程在循环往复,时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耗去。这也算是一种享受,一种吃糖的感受。他打了几个哈欠,眼角流出了疲困的泪花。许多蚊子向他围来,在他的头顶形成了一团,乱哄哄地飞舞着,他又从衣兜里取出一瓶风油精,将风油精抹在外露的皮肤上。
他有了一种新的感受:糖是甜的,这份工作却是苦的。
在他们刑警队里,不抽烟的很少。倒不是他们特别钟爱这种熏人喉肺的“慢性”自杀嗜好,而是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一种习惯。在执行任务时,有时在某个地方一蹲就是五六个小时,十几个钟头,甚至是几天几夜,虽然视觉、听觉高度警觉。但总不能两手空悬,无所事事。抽一两根烟,可以刺激感官,提神解闷,驱乏消困。而到了罗小军这里就转变成了糖块,而且还是很好的解释。第一次是糖块,提神时是吃泡泡糖,在口中嚼嚼再费劲地吹泡泡,而且还有巧克力,这是又能补充能量,又能提神的东西。这三种糖在罗小军的衣兜里随翻随有,绝不可能断顿。
平时在家里,他母亲常说:“小军,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像个孩子,爱吃个糖块。”他听后付之一笑,“妈,我再大在您面前也是个小孩子。就是成了家,也是您的儿子吗!” “那你就快成家吧,让你媳妇管你吧。”
“媳妇?哈哈,我的媳妇还在丈母娘的肚子里呢......”罗小军忍不住乐了起来。
母亲听罢不但没笑,反而叹了口气:“还笑?你都二十四、五了,还是一个老小孩,你看对门,比你小两岁,孩子都能喊爸爸了。”
一想起母亲的叹息,罗小军心里也不由一阵不安。
说实在的,自己二十大几的人了,还让母亲为自己的婚事操心,真是自己不孝啊。可是搞不上对象,也不能全怪自己,在刑警队比他大的还有好几个,都是光棍爷们,这种职业有时可以整天整夜地守在马路上、胡同里,混在人群里。然而,却不能抽出时间同自己的女友到公园里谈情说爱。在谈情说爱的时间面前,他们永远是落伍的。正是这个原因,他曾失去了三次交女友的机会,每次都因为自己失约,而使女方产生了误会,他心里怪憋气的。按说自己身高1。78米,摸样虽说不能让姑娘们一见钟情,起码也不至于让姑娘们心烦。论工作,自己公安学院毕业后,已经当了五六年的侦查员,成了刑警队里的骨干。可就是在谈情说爱上,总是武大郎放风筝——差那么一截,这又该咋么解释呢……
突然,罗小军携带的对讲机发出响声,他一激灵,立即用手指把住按钮,传来了小李的声音:“201,发现情况,请注意。”
“明白!”罗小军手指松开按键,紧盯着小李所在的方向,黑暗中每一个细微的变化都休想逃过他那双鹰一般的眼睛。
“目标出现,目标出现。”对讲机内又传来了小李的话音。“明白!”罗小军回答。
话音未落,就见路灯的阴影处,闪出一辆电动三轮车,骑车人是个身穿清洁工服装,戴着工作帽的男子。电动车速度很快,在距罗小军二十多米的十字路口处一掠而过。
罗小军看到,电动三轮车是空的,他的脑海里,立即闪出了另一辆装着彩电、冰箱等被盗物品的电动三轮车。这个骑车人是那个人吗?不管是不是,先跟上他论个水落石出再说。心念一闪,立即拿起对讲机小声说:“101,我跟上他!” “好的,注意安全!”小李应着。
“OK!”罗小军将对讲机别到了腰带上,推出摩托车,一搭腿,脚一踩,一拧油门,摩托车追了出去。
然而他们只顾监视这面的盗窃,却忽视了南大街的岭东面霸馆。此刻正有一个黑影悄悄地接近了面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