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Jesse就行了。”Jesse眼神里闪过和我同样的吃惊后,随即扯起笑脸跟我说。
我又怎么不记得他是Jesse,他还真是低估了自己的男性魅力,这样说好像显的我很花痴,可是像他这种海报广告在各种媒介上乱飞的人,想让人不记得都很难吧,上次在警局里没有认出他来那完全就是个意外。如果他不是怕别人把他认出来,为什么还要把脸挡了三分之二。
我说“别告诉我,你的故乡在这里。”
他眯起迷人的眼睛似笑非笑的朝我轻轻摇了摇头。
抬头仰视他,我在第二次见到他的这一刻,终于找到一个词来形容他眼里,似有似无云淡风轻让人无法捕捉的冷冽神情,那就是——迷离。
如一缕透明的轻烟,来无影去无踪飘渺般的迷离。
他的眼睛不小,而且深邃无底,还是很好看的双眼皮,可为什么充满迷离还透着一丝似有似无形的清冷。
我想,也许迷离所以更迷人。
后来的某一天我竟然上网去查,得到的答案迷离与迷人无关,更与忧郁无关。
忧郁,为什么我突然想起这个跟他完全不搭调的词语来形容他。
我又问“那你有朋友在这里?”
他又是摇头。
“难不成你是来旅游的,我们这无名小镇又不是风景名胜。”
答案是同样的不语的微笑摇头。
虽然对上次在警局里的乌龙事件深感抱歉,但我还是决定放弃跟他对话,因为,我们这种正常人跟他这种大众偶像实在是太难沟通。
我是凡人,而他是非凡之人,只字之差足以有让人产生难以沟通的距离。
我举起手轻轻一摆:“再见。”说完我就走进店里极速的拿了两盒桂花糕付了钱走出百货店,没想和Jesse的再见来的是如此之快。
他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背上是只简单的双肩背包,深蓝色的窄脚牛仔裤竟然也能让他穿的这样独一无二的不可挑剔,风衣的帽子稍稍扯高了些,额前细碎的短发湿鹿鹿的在冷风中凌乱。
像他这样全身上下己经淋湿还沾了不少泥污,我还不得不再次承认像他这样一身脏乱也是另类的帅。
他就是妖孽。
这五个字在多年前他刚走上T台成为dream第一位男模时,世人公送他的。
我走出几步还是忍不住,对一直就看着我走过他身边,直至我转身后还看着我的人说:“妖孽啊妖孽,你在这狂风暴雨中演这苦情戏倒底为哪般啊?”
他说“我在等天使来搭救我。”看吧,他都承认他是妖孽。我刚才才说过我是凡人,所以,他在这里显然跟我没有半点关系。
“好,那你慢慢等。慢慢等吧。”我边说边往后退,可刚退了几步我又再次后悔了。我明显看到Jesse张嘴啊了一声的同时伸手想要拉住什么的时候,不等我多问身体己往后倒去,原来我身后是一辆电动车,那车竟然停在路中间是不是太没有公德心,还不把脚架支好,我一失去重心竟然把它压倒在地,警报声响个不停。
听到警报声,百货店里己有人朝外走来,突然一只大手把我从地面拉了起来“没事吧?”
我说:“没事。”
他说“没事那还不跑,等人骂啊。”
我说“可这样不太好吧。”
他说“傻呀,谁让他把车停在路中间的。我要是交警早把它推到报废厂去了。”
是啊,他说的好像很在理。
不由分说,我己让人扯着飞跑往前,刚不远就听到身后一个男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跑了几条街见到身后没有人追上来,我俩喘着大气在一棵光秃秃的梧桐树下停了下来。
就像两个做错了事的孩子没让大人抓到,我俩相视笑了。
这笑,感觉两人距离一下子变的好近。
当发现我冰冷的小手还裹在他温热的手掌里时,更确定了这距离真的是——好近。
没有下一章了,先看看别的吧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