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按部就班的进行执法,完全不会考虑自己的行为,究竟会对绝大多数的普通人造成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很多人总是说什么,民意凌驾于法律之上,是司法制度的一种倒退……
但是,他们却根本不明白,民意凌驾在法律之上,本身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由民意去创造的!
所以当民意发生变化的时候,法律也自然而然的应该发生变化,否则的话,法律就是被新的民意所彻底的推翻摧毁,然后新的法律会被建立起来……
一些所谓的法律专家总是说,多数人认同所谓的人贩子一律死刑,是一种多数人的暴政……
但是,他们却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所谓的暴政!
这个世界上,所谓的暴政,本身只会是少数人所坚持的东西,多数人所认同的东西,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代表的都会是正义,绝对的正义……
而反之,那些少数人抱着不放的,自以为是正义的时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暴政!
有些时候,残暴的律法是一种暴政,因为他们侵犯了那些清白的民众的利益,但是有些时候,宽容的律法同样也是一种暴政,因为他们同样侵犯了那些清白的民众的利益……
从很多人的角度上来说,反对人贩子一律死刑的说辞,就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暴政,就是对那些反人类的人口贩子的宽容,就是对那些真正热爱世界,向往和平的人的挑衅和伤害,就是一种文明的倒退,就是一种人性的扭曲……
或许在那些所谓理智的高高在上的人眼里,这种愤怒本身就是不可理喻的,就像是那些狂热的被洗脑的信徒所做出来的事情一样……
但是,反过来说,但凡是建立了组织,建立了政权,建立了国家的人们,又有哪一个不曾有过这样狂热的信仰呢?
或许,换一个角度上来说,那些真正愚蠢无能腐朽的,说不定反而是那些自以为自己高高在上,自以为自己才学卓越的能够冷静分析是非对错的所谓法律专家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