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黄粱异录> 第二百六十七章 见公婆?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六十七章 见公婆?(1 / 2)

第二百六十七章 见公婆?

随着汽车将近两个小时的颠簸,我和胡清欢终于到达了我家。我家位于大山的身处,是处在山坳之中的。百年来,由这些大山和山坳之中的土地上,便一代又一代的繁衍了无数的人。

有的在这里生老病死,有的则是背井离乡的客死他乡。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片大山都成为了我的家乡,成为了每个离开这里的游子所日夜怀念的地方。

是的,梦回故乡,闻驼铃。记得费玉清的那首歌,而现在呢,我或许是梦回深山,去见那养育了我的祖辈及我的地方。

我感谢这些大山,正是这些大山养育了我,养育了的祖祖辈辈。山中有着无数的资源,这些资源虽然在城市人眼中看起来不是什么,但是只农村人眼里,这却是无数的宝藏。

都说现代人乡情已经很淡了,乡土观念也是快要消失了。这句话的确是事实,因为随着宗族制度的毁灭和城市化的发展,大部分人都去了城市,这乡村都快了无人烟了。

没错,之前一个村庄之中最起码有几百人,而现在也就不到一百人了,虽然户口都还会留在这里,而真实的人,却早已经不知在何处定居了。

这便是城市化导致的后果,乡村之中已经没有了人烟,养活了一代代人的大山和土地开始了休息;。而中国自古以老靠的正是农村,现在没有了农村,以后将要怎么走下去呢?

就拿我的村子举例,之前我小的时候,村子里还是有着很多的乡民。大家都是种地和蓄养牲畜,虽然赚钱不多,但是朴素的风范却是保存了下来。

而不知何时,这些村民便逐渐的开始背井离乡的外出打工了。由一开始的三三两两接半的在农闲的春夏之际出去,秋冬之间回来。然后到一直留在外面,过年的时候回来。最后到了现在,带着一家人留在了城里,把年老的父母留在乡村。他们,也就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了。

这是一个非典型的列子,而这并不是一家人或者一个乡村人的故事。这是整个塞北地区乃至于其他大山之中的劳动人民所面临的现实。经济发展迅速的南方地区我并不是很清楚,但是比北方开发的更早也更迅速的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可是从河南与湖南、湖北等地吸引了大批的劳动。而这些人要比我们这里出去打工的早上十几年,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估计要比我们这便严重的太多吧?

我想,再过几年,乡村之中估计也就会只剩下了老人了。我们上一代,很多已经结婚的人都在城市之中买楼了。或许他们根本就不会回去住,但是不买楼,又怎么能够娶上媳妇呢?

他们那一代,估计只有很少的一些人能够回到农村了。那是八零后的一代,是已经成为社会主力的一代人。而我们九零后的一代人呢,我想我们这一代人,就更加不会在回到农村了。这不论是从受教育层面说,还是发展层面说,我想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留在城市之中。

其实我没有资格去抨击他们这样的行为,因为我清楚的知道我也会留在城市,是的,这是必然的行为。而和他们不同的是,我会始终怀着一颗对农村感恩的心,去想念着生我养活的农村。

记着在几年前读路遥《平凡的世界》时,我就知道了我一生的使命。那就是继承路遥的未完成的记录,用手中的笔,去记下农村近十几年的发展。去写下,那无数背井离乡的劳工,那逐渐空旷的村庄,那原本长满了庄稼而此刻却杂草丛生的土地。

像路遥一样,穷其一生,在这块生我养我的土地上去记录它所经历的一切。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而我的文笔也着实比不上路遥。但是我回去努力的,我会尽可能的充实自己,使得自己能够做到!

用手中的笔真实的去记下这个时代的乡村,这是每个文人的责任,是文人应该竟到的责任。不为了金钱也不为了名誉,只为了这块生我养我的黑土地。

就像古人所说的一样,狐首顿丘,代马依风(注一)。

“喂,我们该怎么走?”胡清欢拉了拉我的胳膊,把我由神游物外之中叫醒了。

我对着胡清欢笑了笑:“抱歉,我忘了已经到站了。”

“你傻啦,让这么多人看着我。”胡清欢低着头,脸上有些扭捏。

我这才看到,因为我们下站的地点是村里的人群闲话集中地,这不,在一下车后,我和胡清欢便被这些村民给围住了。当然,他们并不是围住了我,而是围在我和胡清欢身旁的打量着我带回的胡清欢。

“嗨,你小子到挺快,居然已经把媳妇带回来了。”一位熟悉的乡民对我说道。

“长的挺漂亮的啊,这是哪里人?”

“要比魏波领回来的媳妇漂亮多了,这身条和模样都很不错。”

“行啊,什么时候举办婚宴,我怎么没有听你爸和你妈说过你要领媳妇回家?”

“嘶。”还没有等我回答诸位村民的问题,就感到胳膊上传来了一阵剧痛。我扭头看去,原来是胡清欢掐了我一下:“怎么了?”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