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无常鬼
“这个……”我其实是不想去的,对于嘈杂的酒吧我是一向无好感。是的,我更喜欢临江近水的茶楼酒肆和琴曲萧鸣。酒吧文化是西方文化,它追求的是西方的热闹和开放。对于我这种保守主义者,那是绝对的对立面。
“你看,它就距离这里不到一千米,我们走一会就到了。”胡清欢再次说道。
“我觉得,我们是不还是先去睡觉的为好。”我对着胡清欢小声的说到,是的,我还真怕胡清欢发飙。
不过还好,胡清欢今天很异常,她并没有发飙。胡清欢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她扭头就走。
“那你回去睡觉吧,我自己去。”
胡清欢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畔,我顿时被胡清欢的反应搞得有些懵。
按理说这不是胡清欢的性格啊,她不是应该发飙带着我去才对?是啊,她应该发飙才对,发飙的胡清欢才是我眼里正常的胡清欢。
我和胡清欢都在几个驴友群里,胡清欢在群里的昵称可一直都是撒泼的清欢。而最近在出了那个什么个性群昵称后,胡清欢还让群主特别给她来了一个“丑到人神共愤”。
如此性格的胡清欢才是我熟悉的胡清欢,现在突然便得这样的胡清欢,这让我大脑短路了。
“她生气了?”我看着胡清欢渐行渐远的背影,脑海之中冒出了这么一个想法。
我突然了无睡意了,是的,我不想睡觉了。同样,虽然我不喜欢酒吧,但是我决定去酒吧了。我要陪着胡清欢。我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金陵,让胡清欢一个女孩去酒吧那种什么人都有的地方,我不放心。
要知道,又有些人可是特意等在酒吧门口捡尸(注一)的!
“等等我,我陪你去。”我喊了一声,我追向胡清欢。
“你是不生气了?”
终于追到了胡清欢,我呼呼的喘着粗气。
“你不是说要回去睡觉?你不是说不去酒吧街?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烦?你是不是想回去找赵倩?”
胡清欢连珠炮一般的对我吼道。
“我。”
我不知该怎么解释了,看着胡清欢眼角的泪痕,我的心似乎被触动了。
“你说啊,你回答我啊?”胡清欢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梨花带雨。
“对不起。”
我不知怎么回答胡清欢,纵有千言万语,此刻脱口而出的,也只有一句对不起。
“你走吧,不才不要你陪,你回去睡觉吧。”
胡清欢伸手推向我,她锤打着我。
我任由着胡清欢捶打,我能够感受到胡清欢的气息,我同样也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心。
“你走,走。”
胡清欢扑进了我的怀中,她在我的怀中抽泣着。
我能够感受到胡清欢的心跳,她的心跳和我的心跳似乎合成了一个声音。是的,一个声音…
注一:捡尸是指一直特有的酒吧行为。是一些人专门在酒吧门口等待着,他们在晚上等一些独身喝醉了的女子出了酒吧后,便会带着喝醉的她们去开房。因为喝醉了的女子毫无反应如同尸体一样,所以称为捡尸。
我和胡清欢走走了有十五六分钟之后,便由总统府走到了这个一九一二酒吧街。说来也讽刺,民国是在一九一二年建立的,如今在总统府旁边搞了一个这么酒吧街,这是不别有一番意思?
不过仔细想想的话,他搞得也没错,因为民国的亡正亡在了声色犬马上。在民国后期,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还有着那么一批高官在夜夜笙歌,是日夜留恋在烟花酒肆之中。正因为他们这样不知朝暮的玩着,最后是把民国彻底的玩亡了。
当年有多少人不知是走了我今天这样的路,从总统府出来后,便直奔舞厅、戏院、妓院……
我和胡清欢走进了一九一二酒吧街之中,因为天还没有黑,所以酒吧街之中人并不多。现在是下午六点钟,这些酒吧也都开门营业了。等到天黑之后,从八点到半夜一两点,这五个小时便是就酒吧最热闹的时候。我和胡清欢并没有着急找个酒吧进入,我们俩先转了一会,看了看酒吧街之中那形形色色的酒吧。
虽然这些酒吧的装饰都并不一样,但是其实里面的东西并无什么差别,都是有着一个舞台,有着几个或男或女的歌手在准备着唱歌。当然有的也挂着什么乐队的招牌,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些乐队都是来几天提升人气后就会离开的。
乐队是乐队,驻台歌手则是驻台歌手,乐队一般都是稍微有点名气的。这些酒吧老板隔一段时间就会请乐队来演唱,因为这样是提升人气的不二法门。至于驻台歌手,那就是酒吧的长期工,是拿工资的。
这个酒吧街的确很大,我和胡清欢这么一圈下来,就花了一个小时。这不,天已经逐渐的黑了,人也逐渐的多了,每个酒吧之中都闪起了璀璨的灯光。在璀璨的灯光之中,则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
“喂,董道,我们找个酒吧进去坐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