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开国之初,科举制举大多沿袭唐代,大致可分为三类: (a) 制举–在国家需要某种人才,由天子随时招考,不常设置,也没有一定章程. (b) 学选–由太学的三舍选充,仅在北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到徽宗宣和三年(1121),施行了二十二年.当时因新党当国务,使全国人才悉由学校出身,所以停办「常科」,专由「三舍法」升贡. (c) 贡举–宋初原仿唐制行科举,实行的时间亦较久,其科目亦有「进士」,「九经」,「五经」,「通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诸科.此诸科中以「明经」,「进士」二科为最普遍,尤以「进士」一科得人最盛.《宋史 选举志》载:「宋初承唐制,贡举虽广,而莫重於进士制科……三百馀年,元臣硕辅,鸿博之儒,清疆之吏,皆自此出,得人为最盛焉.」
(一) 贡举科当初常举每年举行一次,到仁宗时才改为二年举行一次,神宗时仿周三年大比的遗制,故为三年举行一次,此後相沿不改,即成定制.贡举的手续大概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州县将应试士子保送至本道考试官,於秋学先考选一次,谓之「秋试」. 第二阶段–由礼部考选诸路所贡的举人,谓之「省试」,经礼部考试合格後,称为「进士」.但在太祖开宝年间,落第的举人常常讼考试不公,於是由天子另派大员在殿廷覆试一次,或由天子亲自主持覆试,是为「殿试」,作为最後的决定.
宋代科举本体仍承唐制,但亦颇有不同,兹择要条列如次: (a) 制举在宋不重要,因为进士科已是殿试,君主不须另行举行制举取士.
(b) 举行年次–唐代原则上每年举行.宋代不然,往往三四年或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