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厅长肖子鑫多次亲临滨江市而程贵阳等三人最后一个谜团就是还有一把作案用枪支沒有到案
“要抓紧抓好一定千方百计找到这支枪消除一切社会隐患”
这是肖子鑫的最新指示市局专案组和省厅专家组也开始围绕着这一问題进行工作
最后一支枪五连发霰弹枪最终被起获了
在审讯的日子里每一步回忆起來都很艰难但最难的好像莫过于让程贵阳、吴荣贵和向左志交待出涉案的两支枪
第一支杀害民警抢-劫的“五.四”式军用手枪在一次又一次的较量过程中因为警方掌握了大量证据最后吴荣贵和向左志不得不供出藏匿地点
而第二支枪五连发霰弹枪就不同了虽说技术部门鉴定是一支霰弹猎枪但由于沒有能够让三人低头认账的过硬证据他们在这一点上又顽固地跟张铁山等人进行了反复无常的抵赖和狡辩相互推诿都说不知道枪的下落说不清作案后到底是谁把枪拿走了
这怎么可能
事实上他们这样做毫无意义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案情已经清晰他们自己对所犯罪行也供认不讳手枪已起获他们即使不交待出另一支猎枪的藏匿地点照样可以结案对他们的起诉与量刑也照样可以进行
然而不知他们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在这一点上仍然咬牙坚持着而刘支队长的决心更大不拿到最后一支枪决不结案不仅如此他还要彻底搞清这支枪的來源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但是实践中粗暴讯问、逼供、诱供甚至刑讯逼供的现象屡禁不止导致多次爆出冤假错案极大地危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和正义造成巨大危害
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刑讯逼供的处理却很难讯问一般单独进行如果实施了刑讯逼供由于沒有第三方在场很难收集刑讯逼供的证据而对违法者作出处理
因此这种天然的不对称局面造成了讯问人员暴力意识高涨在沒有有力制度制约的情况下讯问人员的暴力意识很容易逾越法律的边界被讯问人员在讯问人员面前就好像待宰的“羔羊”
此案不同至始止终刘海洋都严格控制
这也是审讯常常遭遇挫折和肠梗阻的原因所在
无论是程贵阳落网还是后來的吴荣贵和向左志被抓在他们第一次接受警方讯问的时候张铁山都及时告之他们在侦查期间的诉讼权利:1、有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2、有自我辩护权; 3、有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題的权利;4、有控告权;5、有申请回避权;6、有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的权利有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等等
最后一个堡垒最终拿下
吴荣贵和向左志供认说猎枪是一年前他们去广东打工时买的当时他们已经感到走投无路下岗后越來越窘迫的生活无时不在的压力让他们无所适从就想去广东碰运气
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打工也很难
报纸和电视上常说一些老板常常克扣工资甚至根本就拖着不发工资等于白给他们干活所以他们拿着临行前好不容易凑的几千块钱到那里转了一圈白天到处瞎转晚上遇哪睡哪不是担心受骗上当就是找的活不理想手里的钱也不敢随便花什么活也沒找到
结果到广州怀集以2800元买了一支雷明灯枪
为什么买枪谁想到的
吴荣贵闷头不语
向左志说:
“活着沒意思了我想到的我说不行就买把枪带回去吧”
吴荣贵接着说:“对是这么说的我明白他什么意思家里有一把枪了再买一把反正也那么回事了两把枪干事一人一把胆也大后來程贵阳來找我们时我们就给他看了这两把枪”
怕上火车时被发现后來他们是一路倒汽车、不吃不喝回來的此外二人还供认除一支猎枪外还有12发子弹刘支队长立即派张铁山带着他们到藏匿地点起枪
在向左志家的后墙脚从沙土下翻出一个方形布包里面是一支杀伤力巨大的五连发霰弹枪和9发猎枪弹经鉴定该枪为制式猎枪子弹为12号制式猎枪弹
作案时吴荣贵手持五四手枪向左志手持霰弹猎枪
程贵阳从冲进去的向左志手中接过一把西瓜刀
这把西瓜刀最初并沒有派上用场只起到一种对市委书记和其女儿的威慑作用但是当杀戮已经完成从外面赶回來的另外两个女人市委书记的夫人和司机谭军力妻子进屋时这把锋利的刀终于见血了
当时由于根本沒有想到别墅里会发生这么骇人听闻的事情手里提着购物袋的两个女人登时惊弓之鸟一样愣在那里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一切动不了既出不了声也动不了腿被迅速扑上去的程贵阳和吴荣贵控制
她们几乎沒有说话既被杀害
一人中弹一人挨刀
程贵阳说他沒杀人似乎是指他的刀当时并沒有将谭军力的妻子杀死她还有一口气的确司机谭军力的妻子董玉洁是在后來的抢救中死亡的但是这能说明什么呢
这一细节改写不了程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