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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呼著。
他拿起桌案上的酒杯,啜饮了一口威士忌,转过头来盯著恩尼,从那钢框眼镜后面透出的锐利目光,几乎要將其洞穿。
“里瑟先生,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本人很年轻、很帅气啊,”罗斯的嗓音像是钢笔磨过地面般粗糲,“我们《纽约客》的主笔,埃德蒙·威尔逊先生,这段时间可没少为你发声。”
怎么《纽约客》编辑部全是这种个性硬邦邦如石头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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