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写得很“专业”,先是铺垫了他刚出道时的背景。
家境普通,北漂追梦,签约小公司。
然后话锋一转,贴出了一份合同的扫描件,正是当年那份苛刻的经纪合同。
发帖人用红色圆圈标注了几个条款:
“第五条第三款:乙方(苏慕言)所有演艺收入,甲方(经纪公司)抽取70作为佣金。”
“第八条第二款:如乙方单方面解约,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附件三:税务处理特别约定。”
最致命的是最后这个“附件三”,页面只显示了一小部分,内容是经纪公司承诺“协助乙方进行税务优化”,用词模糊但是意味深长。发帖人暗示,这就是阴阳合同的证据,苏慕言通过这份合同进行税务规避。
帖子还配了几张模糊的照片:年轻时的苏慕言和当时的经纪人一起吃饭;苏慕言早期住的地下室;甚至有一张是他第一次领奖时的照片,配文是“那时的笑容还青涩,不知是否已学会算计”。
“文笔不错。”苏慕言的声音很平静,林森听出了那平静下的冷意,“查出来源了吗?”
“ip是境外代理,发帖账号是今天刚注册的。”林森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
“歌神人设崩塌?早年合同曝光引争议”
“苏慕言被爆签阴阳合同,粉丝表示不敢相信”
“业内人士爆料:娱乐圈常见操作,没想到苏慕言也”
评论区的风向已经开始分化。粉丝在控评澄清,路人在吃瓜讨论,黑粉在狂欢:
“早就说娱乐圈没一个干净的”
“苏慕言平时装得那么清高,原来也干这种事”
“关键是税务问题,这个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