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命救一个陌生人。猎人带霍星走之前他们去看了当时在保育箱里的霏霏,霏霏看到霍星的第一眼就笑了,在此之前她只对那只大蜘蛛笑过。霏霏举起脖子上的玉佩递给霍星,没有人能说清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为什么会这样做,就像她感恩霍星救了她一命一样。但对霍星来说这是天启,那时霏霏在霍星的心里播下了一颗种子。
所以霍星逃离公民军后,他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回到中国看看当年救的孩子怎么样了。结果看到院长扇了霏霏一巴掌。霍星掏出枪几乎要冲进孤儿院,最后被人高马大的老板拦了下来,为这事同去的老板中了一枪,而且到现在为止院长都以为是有孩子在外面玩炮仗。
后来霍星借老板的身份领养了霏霏。
“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陈策问。
“刚才你问我是不是喜欢老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别的人有家人,朋友,爱人。我不一样,我只有老霍。”
老陈失魂落魄的走出包房,霍星虽然不知道献出具体意味着什么,但看老陈那个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好事。
“这是什么意思?”“我要他把他的女儿带过来给我吸血。而且他知道我有个习惯,被我吸过的人没有一个人活下来的。”
“你认为他会害了亲生女儿的命?”“你认为不会?”
“你在炫耀你的权威吗?一个拿刀的强盗也能做到这些。”
“我并没有威胁他,从他为我效命开始我从来没有威胁过他。我只是答应他在我满意的时候就会给他我的血元。你知道他献出过多少人命吗?十条,都是少女。老陈是成都数一数二的大富,在外面他叱咤风云,但在这里他只是我的一条狗。”“不要侮辱狗,狗的忠诚是因为爱。”
唐小姐笑笑:“你也不要认为自己比起老陈来很高尚。我看过你的记忆,你手上的鲜血比我们这里谁都多,而且我知道(灭了烟),他们都和你很亲密,他们都是你的朋友吗?”
“闭嘴!”霍星掐住唐小姐的脖子,唐小姐伸手抓住霍星的右手用力捏碎了他的骨头。“你还不清楚我是谁,我是这里唯一的第三代血族,而你只是一只还没有转化完全的愣头青,你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唐小姐放开霍星,后者摔在地上,忍得额头冷汗直冒也没有哼出一声来,“对啊,你是个老女人了。”
唐小姐又笑了,她觉得霍星真难驯服,不过就是这样才有意思。“等你血族做的久了你就会学会如何屏蔽自己的疼痛感,姑奶奶教你一个乖,血液有助你恢复,嗯(用鼻尖指指笼子里的女人)。”
“不必了,我想好好记住这一次。”霍星越是窘境越是难受就越是爱笑,即使现在他笑得很难看,但总比笑不出来好。
唐小姐:“你知道比身体上的苦楚难忍的多的就是你那可笑的道德观。捏死一只虫子你心里根本不会有什么感觉,杀死猫狗就不一样,但即使你再喜欢一条狗你也不会为了它而杀人。杀死自己的朋友要比杀死陌生人困难得多,那么朋友和爱人比起来呢?你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吗?因为你们之间的亲近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就是心灵上的距离感,如果必选其一,所有人都会选择地球另一端的城市发生屠杀,而不是自己隔壁城市的同胞对吗?这样你告诉我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正邪可言?对我们来说,变成血族之后我们早就跟人类不是一个物种了,一个人喜欢吃牛肉就会造成更多头无辜的牛丧命,和我们杀人有什么区别?而且你睁大眼睛看看,人类做的事要比我们过分很多。等着吧,等会儿老陈就会把他女儿带来,不管平时他有多么爱她。人类,就是这么渺小而且可耻呢。”
陈策:“你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告诉我霍星对你有多重要,就算我是一个孩子我也懂什么叫是非对错,可这世上偏偏有人长篇累牍的大放厥词,只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个借口。你越心虚就越争辩,如果你真觉得自己是对的何必要这样说服我?你知道你这样想是不对的,你不过软弱罢了。”
霏霏(霍星):“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