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最终目的,他只想做一个凡人,一个可以生可以死可以爱可以恨的凡人。
天王一定也了解东海之子,虽然有一颗石头做的心,倒底曾了解过人间的爱情。只怕比那些冷冰冰的天兵要好得多。
先生没有等上七百年,仅仅三百年,就因为功德已满而位列仙班。
虽然不想去,只是因为那里有一个牵挂于心的人儿,所以还是去了。他在天宫的一角建造了雨竹斋,种满在雾芷山带来的翠竹,他一直执着的相信,这些茵茵翠竹上,系着竹君的一缕亡魂。
也是在一个不经意的日子,他随意取了一只湘妃竹,做了一只毛笔,一只成仙以后竟带有几分竹君样子的笔。
那是我,那就是我。
我在无字天书里看到先生在细致地做那只笔。他的神情很专注,细细的打磨,精心的梳理,甚至给我系上一只青色的穗子。
我看到先生用那只笔写字,作画,我看到先生的眼泪滴在我的身上。
无论前世今生,原来都是命中注定。我因此有了仙骨。
只是某一天,先生却突然渺无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