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德广州、仙妮蕾德天津、余姚国大四家公司资格被取消。
此后,正当各被撤销经营资格企业的传销员,焦急的等待着自己所在企业是否被批准的时候,一大批来自台湾地区的“老鼠会”成员像潮水般登陆中国,并和国内先前的“老鼠会”合流。
随后的时期实际上是非法传销大肆猖獗的时期。一些非法传销公司如北京富乐利用所谓的“矩阵制”、“双轨制”为暴利诱饵,开始在全国到处疯狂挖合法传销公司的传销商。(注:矩阵制和双轨制尽管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尚存在争议,但实际上作为一种制度原理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判断是否违法,要看其具体操作细节。为了避免读者误解,特此说明。)
此时41家传销公司中有的也经不住巨额暴利的诱惑,开始与非法传销同流合污。西藏诺迪奥公司就是其一,它在全国推广有名的b计划——一种老鼠会所谓的“双赢制”制度。它最迷惑人心的地方在于:其公司本身就是37家合法传销公司名单中的一员。
另外,在各地地方主义的保护下,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所谓“船小好调头”,彼此纷纷仿效,“制度一家比一家优越,赚钱一家比一家快,一家比一家多”。
最臭名昭著当属福田公司,这是最初41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之一,在被取消资格后,成为了国内最具破坏力和影响力的非法公司。它的产品就是臭名昭著的“爽安康摇摆机”,其成本才有几十元,而它的传销价却高达五、六千元(其中包括上线款)。
由于内地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加之《传销法》规定仅限地区经营,以福田公司为主导的“异地炒作”非法传销方式开始横行中国。它以广东的淡水为基地,诱惑内地人到广东进行非法传销。据报载被骗到淡水做非法传销的内地群众最多时竟有数十万。一夜之间,“爽安康”、“摇摆机”成了“老鼠会”代名词。
自1997年底到1998年初,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尤其是异地炒作的非法传销公司集中地诸如武汉、长沙、北海、广州、海南等地,到处是携款潜逃的非法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非法传销难民。还有大批的老鼠会残留分子混入了合法传销公司中。国内社会治安环境显示出极不稳定的因素,中国传销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中国的传销行业犹如一个奔跑于狂风暴雨中孤独无助的孩子,找不到自己的出路。
天下大乱,必用重典!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政府这次对整个传(直)销业的全面封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方面不能任由非法传销大肆泛滥,另一方面对这一种新的分销方式需立法规范,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及时出台是明智的,为今后中国传(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国务院颁布的通知一出台,经过一阵短暂的骚动和混乱期后,整个直销业变得风平浪静,国内非法传销公司仿佛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是,原按正常投资程序获国家批准的国外合法多层次直销公司像安利、雅芳、玫琳凯等公司该怎么办?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之时,既不能让它们按“原来”的模式运作,但也不能简单地轰出国门了之。于是政府同意它们继续在中国经营,但有一个条件: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以符合中国国情。中国直销行业进入了一个较长时间的调整期。
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成功转型的10家直销公司的名单。这10家公司中做得比较成功的公司当属安利(中国)。另外像诸如雅芳公司、玫琳凯公司等都在转型模式运作上取得了不错的成功经验,为中国今后直销业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998年4月,中国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时,摆在安利决策者面前的有两条路,或是撤出中国市场,或是改变经营之道。安利必然的选择了后者,即采取“固定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中国特色直销模式。
1997年,安利(中国)的营业额为15亿,1998年,仅为3。2亿。1999财政年度,安利(中国)的营业额为6。4亿元。到2001年安利的营业额达到了40亿,2002年达到60亿元。而2003财年(2002年9月1日到2003年8月31日),安利(中国)的营业额即超过了10亿美元,占安利全球营业额的1/5。中国也超过了日本,成为安利全球最大销售市场。自2004年后其营业额已突破100亿元人民币。
雅芳在中国的转型与安利走了不同的道路,但取得了异曲同工的效果。雅芳中国从1998年停止直销开始转型,当年业绩下降70%。1999年~2001年,尝试新的零售模式,每年业绩增长近40%,2001年实现盈利。到2002年销售额(净值)超过10亿人民币,其中80%来自专卖店、20%来自专柜。经过6年努力,雅芳在中国大陆74个大中城市开设了分公司,并依据“6万非农业人口一个点”的原则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