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里,给观众带来欢乐,我自己也会觉得开心,这不是很好吗?”
“……只是,一个节目,有必要做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俊翰啊。”金炳万再次笑了起来,“你知道舞台是怎么来的吗?要有人看,才是舞台啊!你觉得金素恩不知道她不适合出现在丛林里?可是她不但来了,刚刚接光奎哥的船来的时候,她还跟着riky跑去找吃的了。你觉得她不明白她自己现在的处境吗?”
“……”
“也就是你,现在是好莱坞电影演员了,只要你的那部电影上映,然后能有个不错的票房的话,在国内你这一辈子都有保证了。可是我们,不一样啊!哪怕金素恩已经拿到了百想大赏,她都会担心她的那个舞台随时会消失掉……我们不是在录制综艺,我们……是在为了生活,你懂吗?”
“那哥你刚刚还说喜欢……”
“享受生活。这个字眼总会有人说,但是我觉得,俊翰你应该是从来没有想过的吧?你的生活……你有很认真的享受过吗?享受过几次呢?”金炳万很认真的反问道。
李俊翰低下了头。
他发现,自己好像没有办法回答金炳万的这个问题。
自己很喜欢写的歌有人唱的感觉,可是自己真的享受那写歌的过程了吗?自己哪一次写歌不是痛苦的一塌糊涂的?
拍戏,李俊翰更是谈不上什么享受,就是一个工作,然后认真完成。
为了老板大叔,为了金赛纶,为了金素恩,为了韩孝珠,为了……都是为了别人。
自己有很享受过自己拍的哪部戏吗?
自己的作品,无论是综艺,又或者影视剧,李俊翰都很少去看,因为看着那些东西,他并不会觉得有什么成就感或者喜悦的情绪。
就只是一次复习,检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就连他现在被人津津乐道的所谓三大台50%收视神迹,一千两百万人的观影人次纪录,李俊翰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他并没有觉得有多骄傲。
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么一步步的走着,然后就到了这里。
可是这条路,辛苦也罢,风光也好,他好像从来就没有认真关心过。埋着头,走。
也许……自己是有点累了吧。
真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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