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可以慢慢将几个手势结合在一起了,但是还是会有一丝滞涩的感觉,但是长久的练下去,达到动漫里的手速还是可以的。
时间很快过去,将一章码完之后,陈杰看了下时间,70分钟,抻了抻懒腰,发现自己的速度还是不行啊。自己都没有想情节,才这个速度,要是到了跟大神拼字的时候,这速度还不被嘲笑死。
陈杰将稿子翻开一页,看了看李帅,问他有没有提高打字速度的方法。
“多练练就行了,而且你现在打字还要看着键盘,等你学会盲打之后,速度自然就快了。你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用在了看键盘上,还有你看稿子也会耗费你大量的时间。”李帅看样子是早就知道了陈杰的速度慢的原因,一下就将问题说了出来。
其实每个人的手速都差不多,有一些经过特殊训练,或者天赋异禀的人,速度可能会快一些,但是没有学会盲打,那就还是渣渣。
陈杰这时才想起这样其实跟自己边想情节边打字的速度差不多,看稿子的时候经常会看错行,还要找到上回看到哪儿了,这样时间一耽搁下来,就会浪费不少时间。
不过今下午三章还是可以码出来的,本子上累积的稿子也有四五章了,都是在上课时候写的,晚上又加班加点赶一章,一天两章还是可以的。
陈杰将这一章码完,传到邮箱,又看了一下笑话,就又开始了码字。这次他是将今天的任务完成了补得,所以他专心练习起了盲打。
将键盘上几个特殊的键位记住之后,陈杰就双目平视前方,即使打错了字,他也不会看键盘,敲退格的时候也是凭感觉,一章码下来,陈杰看了下时间,80几分钟,其实都差不多,不过陈杰可不敢小看这盲打,当盲打练熟了之后,一个小时码个五六千的字根本不算什么。
而且他现在用的还是拼音,等到了后面,速度稳定之后,他就准备将五笔学好,这样,他的速度才能跟中原五白媲美。
YY着这些,陈杰的第三章又开始了,将字码完,一看时间,竟然到了五点半,看来今天的饭是做不成了,只能回家吃白食。
回家的路上,陈杰看了看街边卖猪头肉的,就买了一斤,猪头肉便宜,看着也香,反正今天的饭钱不能让父母说被我贪污了。
陈杰提着猪头肉就回了家,家里父亲才把菜炒好,就看到陈杰回来了。
“跑哪里去了,不怕找不到路?饭也不煮!”陈正将菜从锅里倒出来,看着陈杰手里的猪头肉,眉头微微皱了皱。
“出去玩了一下,结果找不到路了。逛了大半天才找到熟悉的地方。”陈杰撒谎说道。
“以后别乱跑,不然走丢了我们哪里有时间来找你?”陈正说完,就把饭舀了,自己吃着。
陈杰知道这是父亲有些生气了,也不回话了。自己去舀了饭吃,吃完给母亲送饭时,也没坐父亲的自行车,走路去的,一路边走边埋怨父亲,但是却无能为力。
将饭给母亲送过去之后,陈杰就到了小梅那,拉着小梅的手说道:“你做我媳妇儿吧!”
屋里的人立即就笑了起来,甚至连陈杰的妈都笑了起来,小梅自己也笑了,但是不是那种羞涩的笑,而是开心的笑。陈杰知道这是她们没听进去,把他当笑话看呢。陈杰看着他们笑,也没说什么,只是孤单的站在窗子边,看着远方的孤雁,一下一下的扇着翅膀,飞向远方的夕阳。
从母亲那里回来,陈杰就心情低落的厉害,他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可能是夜幕降临时的压抑让他感到沉重,又或者是下午打字时透支了体力。回来时,路上的小摊又开始了叫卖,那个书摊又开张了,陈杰走了过去。看了下故事会,排遣了一下心头的忧郁,就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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