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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庙中有人(2 / 2)

马一样大的角犟牛。

不敢有片刻停留,王明道带着黑犬朝开始的方向飞奔而去。

原来的地方除了一个坑,一些散落在地上斑斓而无形状的血,还有一双在阴霾中闪烁不停的眼睛,谁也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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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池名为荒城,边荒之城。

边荒之城并不荒,因为在边荒辽阔疆域中,只是零星地点缀着几座城池。它的稀有使它的繁荣及版图远胜一般城池。

边荒的人信仰奇异,在荒城的一座无名神庙中,聚集着一群在劫难中存活下来的人。

神庙内外,似是隔着一层纱罩,外头雨势或缓或急,里面却是不见雨水。

庙中所供奉的神明塑像,已有些模糊不清,辨不出是何方仙人。塑像前的供奉木桌,结有一层薄薄尘埃,四周略有毁损的石墙上,绘有陈旧落色的不明图案。

二狗看着身旁昏迷不醒的少年,脸上有些许忧色。少年身上的伤口已渐渐愈合,折了的臂膀也已用灵膏接上,身躯与常人已无太大差别,但少年仍昏迷不醒。二狗想起自己的王大哥告诉自己,这少年的魂魄受到创伤。若侥幸醒来,与常人无异,便是最好的;但若醒来时疯癫,在这兽流袭卷过的荒城中,只剩下死路一条;而若未醒,他们也只能抛下他,结果不言而喻。

二狗希望他醒来,二狗并不算太善良,在兽潮袭卷之前,他只是个卑微的乞丐,他看到太多人情冷暖。但他知道生命的艰难,即使在这死亡如同糠糙一样廉价的荒城。况且,他想起王大哥告诉自己,这个少年身上有灵力,也许会是个不错的帮手。

在荒废的神庙中,幸存下来的十几个人中,能够拥有灵力炼气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二狗的王大哥,王明道;一个是自称散修的十来岁少年丁常;剩下的最后一个是荒城北城城主之女秋云溪。

王明道之前是荒城卫士统领,二狗只知道是王大哥从妖兽口中救了他。二狗没有多大的良心,当乞丐时偷偷摸摸的小事干过不少,但他牢记着谁对他好,他便对谁好。是王明道教会他如何生存下去,是他救了自己。简单的二狗认为这个少年能帮助到王大哥,所以希望他醒来。

丁常从盘坐休息中醒来,瞥了一眼四周,右手扣着的符箓缩进袖口。周围的人都在各自盘坐在一个角落休息,丁常的眼神露出些许不屑,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清高优越感。他是人族领域上一个有名的商会掌柜之子,家大业大,几乎可以肯定,只要不出意外,将来他的身份不会低到哪里去。但他的父亲不只有他一个儿子,他在家族同辈中排行第十七,父亲共有二十三个孩子。在同辈中,他的修为资质、经商天赋都不算顶尖。也许在他的父亲死后,他能够被家族派遣到一个不错的分会担任分会掌柜,在家族事务纠缠中,以他的资质最多修炼到凝气境,然后他的一生,便在这样看似富贵中度过。但对于心高气傲的他而言,这种命运是无法接受的。

在家族中修炼,自己肯定无法比的过家族中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几个家伙。想着与其在他们的光芒中平庸下去,不如到外头寻找机遇。抱着这样的心态,十六岁的富家少年独自一人来到人族与妖族的交接地界荒石界,希冀在这里得到锻炼与提升。

然而骨子里改不掉的傲气与涉世未深的稚嫩,往往使他陷入窘境。

人总是会长大的,在经历一年的逃亡和磨练之后,丁常至少学会了把那份清傲放进心里,不会摆在脸上。

生存!生存!为了活下去,这是昔日富贵所没有想过的。丁常的昨天已经覆灭在滚滚兽潮中。他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活着。他学会了谨慎,即使身旁这些共同患难的人,他也不敢足够信任。

他看了一眼站在庙前的女子身影,眼神闪烁不明。

娥黄色、略显陈旧的劲衣,散乱的长发,右手执一方秀色短剑,秋云溪望着庙外的景色,眼中尽显忧虑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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