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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秒杀巨人,百鸟朝凤枪(1 / 2)

长剑士是标准的中世纪步兵。他们的肉搏战斗力比骑士更强,但是移动力却远不如对方。长剑士比长枪兵要强大得多,但是却没有后者对抗骑兵的能力。在攻击城市的时候,长剑士和投石车,简直是让敌人民送黄泉的黄金搭档。

长剑是中古时代和启蒙时代用途最广泛的武器。它比长枪更轻更容易携带。它允许单手或者双手使用,这样剑士可以带上一个盾牌。在与长枪正面作战的时候,长剑兵往往很吃亏,因为在能抵近攻击之前,很多士兵就已经被长枪杀伤。但是,长剑兵比起长枪兵来速度更快,移动力更强大。如果他们能在侧面包抄长枪兵的话,后者只能任其蹂躏了。

吴尔升是我见过的裁决者中,最为精通领兵之道的。

在军队休整集结后,王星负责寻找罗马帝国地中海舰队,伺机重创罗马海上军事力量。我和吴尔升,则在伊比利亚半岛登陆之后,带着6万步兵,2万骑兵,和汉尼拔的军队会合。

汉尼拔,一头蜷曲的棕色头发,身体强壮健硕,身材高大,褐色的眼睛中,始终能够看到昂扬的斗志火焰。汉尼拔整个人看上去就如同后世看到的欧洲雕像中的人物一样,作为一个统帅,汉尼拔真是糟蹋了自己一身完美的肌肉和颜值,穿的是普通步兵穿的亚麻布衣服,头上裹着一个狐狸皮或者鹿皮头巾,野猪皮鞋子上面都是用小块牛皮缝补上去的补丁,这使得这双鞋子,被各种各样牛皮补丁缝制堆积都非常大,看上去就是一双厚实的靴子。

在和汉尼拔一起行军的过程中,我和吴尔升总是在空闲的时间询问汉尼拔用兵之道。汉尼拔热情的传授他带领骑兵作战的经验和战略上的思维想法。

我们一直行军到阿尔卑斯山,一路上走了8天的路程,我发现,汉尼拔完全的和士兵们融入在一起,一起杀死罗马侦察兵,一起扛着木头修建营垒,一起捡牛粪和柴木来生火。没有一种劳苦可以使汉尼拔的身体疲乏或精神颓丧。酷暑也好,严寒也好,他一样受得了。无论在骑兵还是步兵里,他总是把其他人远远地抛在后面,第一个投入战斗,交战之后,最后一个退出战场。

大军行进到阿尔卑斯山,汉尼拔将部队驻扎在了山下,下面就是我们这些裁决者上场的时刻了,我先带着一支骑兵连前去侦查。

在阿尔卑斯山上艰难的行进了2个小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洞穴,里面传来沉闷的响雷声。我带着人手前去查探一番,反现了一个巨大的脑袋,正在朝着外面,充满腐尸味道的恶臭的嘴巴,正在打着呼噜,喷出令人窒息的烂肉味道。

面对这个正在熟睡的巨人,我立刻带着起兵返回,将事情告诉了吴尔升和汉尼拔。吴尔升拿起长枪,当机立断,带着几十个骑兵,就要前往巨人洞穴干掉巨人。我和汉尼拔都劝吴尔升不要冲动。

“熟睡的巨人,这个时候不去杀,我问你什么时候去杀?”吴尔升一句反问把我问住了。我一时间也回到不上来。

为了兄弟义气,我只能硬着头皮陪着吴尔升一同前往。同时,汉尼拔开始修筑防御工事,准备聚集狂暴的巨人。

到了洞穴口,洞穴内仍然发出闷雷般的呼噜声,吴尔升拿出长枪,就直接走了进去。我跟在后面。

吴尔升一个提气,对着巨人的头颅施展出“百鸟朝凤枪”,一时间枪的破空声,仿佛白鸟鸣叫,刺的我耳膜剧痛,一时间,枪支连环刺出,如百鸟齐飞,枪头在连环的数百下的突刺中,凝聚出一道凤凰神影,直接朝着熟睡巨人的巨大头颅啄去。一下子,就将巨人的脑袋,刺出一个一米宽,穿透头骨的巨大窟窿,绿白色的脑浆如同污水管排除的水,一下子全部涌了出来。这巨人甚至一声都没有叫,就是抽搐了几下,就死了。

我想起来,吴尔升有三个头衔“挑战者”、“不败将军”还有一个头衔就是“北地枪王”。刚刚展现那种战斗力量,绝度不是头衔能够带来的,而是吴尔升的专属能力:“百鸟朝凤枪”。

“百鸟朝凤枪”,此枪一出,则可挥出一百单八个枪影,虚虚实实让人眼花缭乱无法分辨真伪,故得“百鸟朝凰枪”之名,其变化复杂,虚实并济,属于技巧型枪招。但是,当将此枪法施展到极致的时候,就会出现刚刚出现的一幕,枪尖凝聚出凤凰神影,朝着敌人刺去,威力之大,即使是巨人坚硬的头盖骨,也可以洞穿。

这套枪法,和枪神赵云还颇有渊源。

在三国时期出现了一位被世人所熟知的枪法宗师——童渊。是宛城侯张绣、川中大都督张任,以及五虎上将之一的赵云的师傅,三人各自学习他的“百鸟朝凤枪”闯出了赫赫威名。童渊,字雄付,籍贯荆州襄阳,是寒门出身,从而在仕途上没有很大成就,何况荆襄久无战事,报国无门。

童渊把“百鸟朝凤枪”传给两个入室弟子张任和张绣,两个在东汉末年非常出名的人物。张绣是张济的侄子,在宛城大战中突袭曹操,致使曹操大败,并且损失大将典韦、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号称“北地枪王”,最终受封宛城侯!张任是川军大都督,掌管益州军事,是刘璋手下头号大将,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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