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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二十九话 逃出(1 / 2)

“天书”作为诛仙世界中最为神秘,同时也最强悍功法,一直都是彭浩云梦寐以求的,对于他这个知晓小说剧情的人,他自然知道“天书”到底有多重要,“天书”实际上就是这个世界魔教和正道门派功法的鼻祖,魔教和正道的功法基本都来源于天书,只是侧重点和拥有的天书不同,所以在学习和传播中的被分为几种截然不同的功法。

彭浩云细细寻找着又来到骷髅旁,他看着骷髅,不自觉的想到,要是我也死在这个世界,会不会也和他一样变为一具白骨,埋藏在无人知晓的地底之下了,彭浩云叹了口气,不在想这些,他在骷髅坐着的凳子上细细寻找着,这王位的是丝绸做的,虽然历经千年,依然柔软非凡,得益于这里土源之力充足,土源之力,除了可以让肉体固化,连氧化反应都可以变得很慢,不然这里的一切都势必早已锈迹斑斑了。

彭浩云摸着摸着,突然在王位的中间摸到了一块硬硬的东西,彭浩云有些疑惑,一把撕开了丝绸,接着发现王位之下,居然静静的躺着两本书,彭浩云有些疑惑拿起了一本,随意一翻便先是一惊,继而立马把两本书塞入怀中,在把骷髅移到丝绸破洞的地方,挡住破洞,当他做一切之后,他看到碧瑶兴高采烈的走了过来,手中还拿着一个铃铛。

这个铃铛?难道是合欢铃?彭浩云见到碧瑶手中铃铛便问道。

你连合欢铃都知道?碧瑶看彭浩云的神色更为古怪,她实在是很难相信,一个青云弟子,居然可以这么简单就辨认出合欢铃这样的魔教至宝,毕竟,知道黑心老人和金铃夫人并不是什么奇怪事,他们二人也算是“名满天下”了,但如果在完全没见过的情况下,却可以认出对方所用的法宝,光是这份眼界,就非比寻常,碧瑶的心思彭浩云并不知晓,对于他来说,知道这是合欢铃仅仅只是因为他看过小说,知道剧情中,碧瑶会在此处捡到合欢铃,而碧瑶也不是傻瓜,没理由捡个普通铃铛,就笑得好像刚刚和隔壁老王偷完情的一样---嘴都合不拢了。(ps:作者因为上述描写,被广叉叉局的快递员请去吃山东大虾了,现在都没回来,所以以下剧情将由助手代为书写,助手宣称,自己不会写任何不良情节,爱国爱党爱人民,不会随便黑国家,弘扬祖国正能量,和谐社会你我他)。

彭浩看四周,然后对碧瑶说:我们也应该要找找有什么出路了,还有,那些金银珠宝,你不准备拿点?就当留着做个纪念也好。彭浩云说道。

碧瑶有些不屑的摇摇头,我从小到大什么金银珠宝没见过,我才不拿了,要拿你自己拿。

哦,好的,那我拿了,说着直接拿出一只比人还大的口袋,开始往袋中飞速塞着各式金银珠宝,彭浩云的举动让碧瑶差点没一口喷出一口老血,对她来说正道人士大部分都是伪君子,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大拿特拿,彭浩云倒好,直接说自己要拿不说,居然还随身带着这么一个大袋子,居然就在她眼前大拿特拿,居然还一边拿一边留着口水,这人真的是青云弟子?青云弟子居然有这么猥琐的人,碧瑶看着彭浩云,她已经完全搞不清对方到底是什么人,到底在想什么了。

当彭浩云背着比自己都要大一口袋金银珠宝时,碧瑶满头黑线的看着他,然后问道:你拿这么多金银珠宝到底想干嘛?你很缺钱用吗?

对呀,我穷得死呀,不要白不要,而且俗话说得好,有利不图,非君子也,彭浩云说道。

谁说的俗话,我怎么没听说过,碧瑶说道。

我呀,就是我说的,以后一定很流行的,彭浩云话再次刷新碧瑶的眼界,她终于知道,原来这个世间上,真的有人是可以无耻得这么明显,根本不会在意他人看法。

这个,你喜欢吧,彭浩云突然拿出一根簪子,这是一根碧绿的玉簪,花纹很是精巧,当彭浩云拿出之时,碧瑶呆住了,她的确喜欢这只簪子,刚刚彭浩云提议去拿点什么的时候,她其实是想去拿这只簪子的,可惜以她自尊,她不会在外人面前做这样的事的,所以,只好眼睁睁的看着簪子被彭浩云拿走。

我才不喜欢了,碧瑶的把头一甩,不理彭浩云,彭浩云看着他小女生的样子,微笑着走了过去,不顾碧瑶的反对把簪子戴在她的头上,然后说道:很适合你了,女孩子果然戴簪子好看。

碧瑶看着眼前笑着彭浩云,不知为何,脑海中浮现了一个妇人温柔的声音:碧瑶呀,女孩子要戴簪子了,才好看哦,别老是玩得披头散发啦。

碧瑶的眼角有些湿润,背过去不看彭浩云,然后说道:我们快点找出口吧。

二人开始寻找出口,终于在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彭浩云发现了一个可按下去的机关,一按下去,在岩壁出便出现了一条暗道,此暗道逐级而上,二人走进暗道,便开始向上攀登着,而就在二人踏入暗道不久,却突然听到后方传来一阵轰隆声和岩石崩塌的声音,二人大惊开始加快步伐向上飞奔而去。

彭浩云身体强悍,就算背着一只巨大的口袋,依然跑得比碧瑶快,他见碧瑶总是追不上他,情急之下,直接抱起碧瑶,召出佛门道铠,向上方奔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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