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叫我法爷> 第12章 此行珍重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2章 此行珍重(1 / 2)

这次的波折仅仅是前行路上的一个小插曲而已,商队又接着向东走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这天夜里终于抵达了旅程的中转站,——巨岩之城。

之所以将巨岩之城称为中转站,那是由于这里一路向北是北方明珠,而要想去中央之城,则需要继续向东前进,这是两条不相同的路,也就是说,阿福和蒙特祖玛要在这里跟莱利说再见了。

巨岩之城内的一家旅馆后门,莱利正指挥着车夫们将马车上的货物搬进仓库当中,阿福和蒙特祖玛站在一旁观看,不知是不是火把光线太暗的缘故,阿福看起来比前些日子晒黑了不少。

“就不能多住几天吗?”

莱利回过身来了这么一句,原本他打算在自己商队于巨岩之城内修整的这几天,好好招待一下阿福跟蒙特祖玛,没想到就在刚刚,这两个孩子跑过来跟他说,他们俩明天一大早就会启程离开巨岩之城。

阿福抓抓头皮:“我跟蒙特祖玛已经商量过了,他还想要再去皇家学院试试,万一被录取了呢,毕竟离开家乡,就是为了找个师父学习更多武技的。”

“原来是这样,”莱利点点头,“皇家学院在每年秋天的时候会招新生,但眼下已经是夏末,从这里到中央之城还有不短的路,你们俩是该抓紧时间了……”

稍后,莱利特意准备了一桌饭菜,算是给阿福和蒙特祖玛饯行。

距离商队从白霜之城出发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这一路上风餐露宿的辛苦自然不在话下,不过阿福却觉得没什么,因为自己不仅收获了蒙特祖玛与莱利的友谊,更给自己找到了一个暂定的目标。

蒙特祖玛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泛大陆闻名的格斗家,阿福就没有他这样远大的目标,好像阿福从小到大都是跟在哥哥的屁股后头,哥哥做什么,他便学着做什么,没有了哥哥,阿福最近的日子都是得过且过,浑浑噩噩的。

现在好了,蒙特祖玛想要去中央之城,成为皇家学院的学生,那阿福就可以跟着他一起去中央之城,至于之后自己何去何从……阿福在心里轻轻叹口气,到时候再说吧。

有莱利这个百事通在,晚上这顿饭当然吃得非常开心,据莱利所说,起初白霜之城用于建城的石料,就是从巨岩之城这边运过去的,因为整个南方,巨岩之城附近的采石场规模最大,而且更为难得的是,这里开采出来的石料与别处不同,颜色湛白如雪,因此白霜之城的名称不光与城中那株巨型白枫有关,还和建城的石料有关。

只是岁月侵蚀,白霜之城昔年洁白的城墙早已不见,多年以来的修修补补让白霜之城看起来添了几分斑驳,唯有那株白枫似乎不受岁月侵蚀,依旧挺拔。

听了莱利的话,阿福点了点头,紧接着他又想到了什么,便问道:“那这么说来,巨岩之城的历史要比白霜之城更久远了?”

“这是自然,”莱利回答,“然而还有比巨岩之城更久远的,例如中央之城,似乎从有文字记录开始,中央之城就已经存在了,尽管换了几次名字。”

于是莱利又开始天南地北地跟阿福扯开了,他真不愧是从南闯北的商人,所见所闻远超常人,从北方苦寒之地的野蛮人部落,一直说到南方幽暗密林中生活着的精灵们性情多么古怪,还有什么西边高山上的巨鹰、东部焦土平原上的黑暗生物,总之都是些阿福从未了解过的东西。

“野蛮人部落可不得了,我听说他们都是吃人的,对外则自称什么蛮族……精灵我倒是见过一次,那还是在北方明珠的时候了,怎么说呢,当时距离太远,我也没看清楚……”

“巨鹰,对了,我得跟你说说巨鹰,算了算了,还是让蒙特祖玛跟你说把,他老家是那里的,应该比我知道的多……黑暗生物嘛,唔,这我就没接触过了,传闻最近西北战线又紧张了起来,好像是前一阵在落日峡谷附近又发现了黑暗生物的踪迹……”

吃得开心、说得痛快,莱利忍不住就多喝了几杯,这时候舌头都已经打了结,人正慢慢地往桌子底下缩。

阿福未成年不能喝酒,而且他也不会喝酒,蒙特祖玛就不一样了,他虽刚刚成年,那酒量却不是盖的,基本上莱利喝一杯他就喝一杯,莱利都喝倒了他还继续在喝。

“你少喝点,”阿福冲着蒙特祖玛直皱眉头,“不是说好明天早上启程前往中央之城的吗。”

蒙特祖玛一仰脖,将最后一杯酒给喝了个涓滴不剩,然后对着阿福说道:“我们高原人从来喝不醉,而且这玩意在我们高原上,甚至都不能称之为‘酒’,——太淡。”

看着蒙特祖玛那副欠揍的样子,阿福心说你这还跟我装上了,但是话说回来了,莱利不可谓不能喝,结果碰到了蒙特祖玛,最后还是免不了要钻桌底,因此蒙特祖玛确实有装一装的资本。

“好好好,我不跟你扯这些,我回房间睡觉去总行了吧。”

阿福去睡觉了,蒙特祖玛也没有继续喝下去的兴致了,他一个人坐在桌边出神,——对了,他并不是一个人,因为莱利还在桌子底下打着呼噜呢。

第二天一大清早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