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在曹操的手里。
据《后汉书.郡国志》记载:南阳郡人口为243万余,长沙郡人口为105万余,这些人口大郡都不归刘备所有(虽然这不是汉末动乱之后的数据,但仍不减其代表性)。
荆州的文化重心偏北,故而荆北乃荆州人才的渊薮,刘属荆州部分除了零陵郡的开化程度稍高一些外,武陵郡根本就是蛮荒之地。
故而,和曹、孙两家相比,刘属荆州在政治、文化、人才方面完全处于劣势。更要命的是,刘属荆州在经济上也极其落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吃饭问题是最大的问题。《读史方舆纪要》记载:“(长沙)后汉时亦为荆州大郡,吴蜀分荆州,长沙属吴,以是蜀之资粮恒虞不给”。位于洞庭湖平原之上的长沙郡物产富饶、人丁繁庶,乃千年鱼米之乡。建安二十年,孙刘两家重新“分赃”,将原属刘备集团的长沙郡划归江东,自此之后,荆州军团的后勤补给便不再能够自给自足,相反,需要仰仗成都方面的支援。
经济上的不独立,使关羽统率下的荆州军团实际上成了刘备的一大负担、一个包袱。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荆州已经成为他的一块不能承受之重,成为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如果扔掉这块“鸡肋”能够同时一劳永逸地解决掉关羽这个巨大的潜在危险因素,也许,刘备是可以考虑考虑的。
所以,第三种解释,貌似也很合理。
提前预设立场的好处,在于可以很轻松地为自己的立场找到证据。但坏处也显而易见:容易蒙蔽真相。所以,探究历史真相的最佳方式,是抛弃一切先入为主的立场,重新回到最原始的史实本身。
第四种关系
众所周知,刘备和关羽,关系非同寻常。大致上,他们之间存在着这么几种形式的关系:
(1)君臣关系。千百年来,关羽都被视为忠臣义士的榜样,受到广泛宣传,封帝封圣。
(2)兄弟关系。这种关系最早由陈寿确立,他在《三国志.蜀书.关羽传》中如此描述:刘、关、张三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
(3)父子关系。曹操集团晚期的主要谋士刘晔曾如此表述:“且关羽与备,义为君臣。恩犹父子”。
陈寿以蜀之遗民的身份撰写《蜀书》,总结刘、关、张三人之间“恩若兄弟”,自然有很高的可信度。刘晔的判断也不容忽视。他既是关羽的同时代人,而且是曹操的心腹谋士,职业决定了刘晔必定是一个消息灵通的“知道分子”,对刘备、关羽这样的风云人物,他的关注度必然极高,所以他作出的判断的可信度也是相当高的。
陈寿与刘晔在在关、刘关系上产生这样的分歧,尤其值得重视。这表明,在三国年间,所有人都无法否认关、刘之间存在着亲密的关系,但似乎又很难对这种亲密关系做一个准确的定位。
其实,如果回到具体的史实中去,就不难发现关、刘二人之间还存在着第四种关系:合伙人关系。这一关系对解读日后关刘关系的演变是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但却一直被忽略掉了。
早在刘备“于乡里合徒众”拉队伍的时候,关羽就作为一个合伙人的身份出场了:“羽、飞为之御侮”。刘备无官无爵无名无财,单凭一己之力创业,是极其艰难的。一个篱笆两个桩,刘备这块一穷二白的篱笆对桩的迫切需要,决定了篱笆和桩之间没有老板与员工之间的高下之分。他们哥仨是在合伙创业,都是股东,不存在谁给谁打工的问题。
史书记载关、张二人如此侍奉刘备:“而稠人广座,侍立终日”。这种情形发生在刘备作了平原相之后。这是否意味着关刘二人已经由合伙人转变成了上下级了呢?并没有。“侍立终日”的情形只发生在“稠人广座”之中,私下里仍然是哥仨同床共枕,“恩若兄弟”。至于这种“内外有别”,则可以如此理解:合伙创业也得在外部交涉、内部管理的时候有个领导,不能谁都去抛头露面,谁都是决策者。谁说了都算实际上意味着谁说了都不算。哥仨中间数刘备学历最高,也最年长,理所当然他是老大。平原相这份利润是哥仨一起努力奋斗赚回来的,但却只能有一个人去配印带绶,理所当然,官也是刘备去做。
这种平等的合伙关系一直贯穿于他们创业的始终。
建安四年年底,刘备背叛曹操,袭杀徐州刺史车胄后,“使羽守下邳城,行太守事”,“以羽领徐州”。刘备自己则返回小沛(豫州)。关羽领有徐州,刘备则身为豫州刺史,二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显而易见。
建安十三年,刘备自樊城南撤,以避曹操锋芒,自己率步骑兵团由陆路南赴江陵,另派关羽率领水军顺汉水南下夏口。从这种分工当中,也能隐约窥见一种平等关系的存在。
定川之后,刘备拜关羽“董督荆州事”。“董督”者,全权管理之意。其时刘备集团仅有益州、荆州二州之地。刘备自己直接据有益州,而将老根据地荆州交与关羽打理,这种利益分配也不免带着一种平等、平衡的味道。
还有一些细节也很能说明问题。
建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