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的美人还安静贤淑,那就更具杀伤。二人需要歇息一阵,这时才有机会细数相互的来历。小苗的遭遇蹊跷,此时娓娓道来如泣如诉,某位自诩的生硬人又开始善念澎湃,爱心泛滥。让伤女孤身上路多凶险呐,这时候就想分道扬镳,你还是不是人?扶上马,再送一程,这是必须的。不就是万兽山庄吗,才千八百里路,算啥呀。
(《关于文笔这回事》前几天有书友在评论里探讨文笔这回事,本人甚是上心,因此浅聊一下。一是对书友送话题感觉很温暖,二是自己也想聊。个人认为写小说这事,就是将心中的故事付诸纸面,猪脚里有自己的影子,反派里有自己的憎恶,女主是心中所爱的完美体现,至于结局那就是三观问题,无非是毁三观或者准三观,范畴由心。
笔调里既然难免打上自己的烙印,那就别藏着掖着,迟早都会露出尾巴的事,还不如一开始就这么写。否则,要是被人觉得仿莫言或者仿王朔啥的,不光被嫌弃,还侵权不是?虽说能不能侵上权还得另说,起码是造作的。
遣词断句因人而异,都有固定的节拍,实际就是平日里说话唠嗑的节奏,这一点有心人迟早会发现。有人的节奏就很难拿捏,东北管这叫作“哏”,南方叫“肉”,或者什么的。笔者原来有位下属,就是个哏人。惜字如金,偏又很善于表达,这实际并不矛盾。场面话、感想、感谢之类,别人长篇大论地说了好一通,他会恰到好处地来上一句:“我也是”,表情很诚挚,能感受到他的内心很在意。这就是他的节奏,但需要时间去肯定他的人,习惯他的思维。于是乎林林总总,文笔这件事终究还是凭本心,无关方式方法,只关乎痛痒,最重的是人家能感觉到你的情绪。引申来说,就是引号下的话,不用前缀后缀,你都知道是谁说的,闭上眼睛也能看见那副嘴脸。呵呵,弄得读者跟解码器似的,抱歉!明白就好,共勉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