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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回 管大同到寿张(3 / 3)

区公所穷呀!哪里有钱有粮啊。”“要不,县里先拨出一部分钱来,我们再办理。”“县里不给钱,什么事也不好办。”

这些没被伺候好的“大爷”们,鼻子底下可有个嘴,就到处乱说,“这个寿张县什么也不行。”“对过往的部队不管不问,故意刁难。”“管大同不行,这个县长他当不了。”

对此,管县长气得了不的,跺着脚骂道:“这些区公所、乡绅们太混蛋,非毙他几个不行。”可是生气归生气,真要是撤了他们,时机还不成熟,他们掌握着区乡的一些实权,背靠国民党,既有武装又有钱,实力太雄厚。

县里要取消集市上的一些非法苛捐杂税,这样对广大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大有好处,可这下子似乎又戳到了这些乡绅们的痛处,对这些事千方百计地抵制,就是不办。管大同打电话问他们时,他们却说:“管县长啊,清水养不住鱼,区公所就这么点儿好处,把这些都取消了,来来往往的这些费用从哪里出呀!”“管县长啊,这点儿小事你就不要管了吧,再管的话,我们的区公所里就没人干了。”

县政府感觉到,虽然掌握了县印,但是如果没有枪杆子,就无法压制他们嚣张的气焰,就没法顺利推行我们的政令。

当时寿张城关的武装有两部分,一支是县警察队,有百十来人,一支是城关保安大队,有两百几十人。在名义上两部分人都隶属县政府,听县政府指挥,其实不然。警察局长陈义勋是专署参谋长王金祥推荐来的,他自认为有王金祥为后台,所以根本就不把寿张的县政府放在眼里。而保安大队长刘庆锡则根本就是当地士绅的爪牙,处处听从绅士们的意见,对县政府则是一个耳朵听,一个耳朵冒。

管大同和同志们认为,这两股力量根本就不是县政府所能掌握的,必须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才能保证政令的执行,于是决定建立“寿张县政府特务大队”,队员公开招募,也由地方党和政训处从各方面物色选拔一部分,人员是很快募齐了。

但是枪支呢?寿张县政府本来有政务警用的一百多条枪,但是在旧县长齐思元逃走后,这些枪支被城关保安队的刘庆锡拿走了。当县政府向他们提出要把这一部分枪支归还县政府后,刘庆锡在地主绅士的支持下却百般抵赖,先是说:“那是原有的枪支已不能辨认。”又说:“我们可以派团丁进驻县府,任凭县长随时调遣,何必要那些枪呢?”

同他们谈判,他们软磨硬顶,拖延搪塞,就是不交枪。

直到二月底,经寿张县政府的请求,聊城政训处派来了一支武装来到了寿张县。这支部队的队长是红军来的廖云山,是**掌握的10支队。这一招真灵,廖队一开到,那些绅士们就乖乖地把枪给送来了。县特务大队的战士有了枪,专区政训处又派了红军营长金维国来任大队长,县政训处姜维扬任政治指导员,**就算真正掌握了这支小小的队伍。

当寿张的政治建设正搞得轰轰烈烈的时候,莘县、朝城、观城三县也在进行着同样一场争夺抗日政权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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