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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竟然都能看到他,尤其是他的穿着打扮走在街上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我尽量跟他保持着一段距离,不想别人知道我跟他是一起的。
我们几乎逛遍了崇文街,仅仅花了几百块大洋就给他置办了好几套行头,不得不说雷斯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什么类型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非常有型,简直从头到脚完美到爆。
看着他拎着大包小包美滋滋的合不拢嘴,完全不知道我是带着他买了一堆地摊货,我又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但我的经济能力有限,给他穿的就已经很不错了,总不能让他光着身子或整天穿着我爸爸的衣服吧,我想我那死去的爸爸也不一定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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